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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罚到技术:美国与酒驾的百年战争

从刑罚到技术:美国与酒驾的百年战争


兰荣杰


【全文】
  
  无药可救的“马路杀手”

  
  在美国德克萨斯州,54岁的卡车司机斯托瓦(Stovall)从来不是什么新闻人物,可是最近的一次酒后驾车,却使他数天内扬名海内外,引发坊间学界无数讨论。其实事情的起因一点也不复杂:斯托瓦同往常一样,喝了几杯黄汤之后,开着卡车就上了路。醉意熏熏之下,卡车在公路上左右穿梭,幸好仅仅在撞伤一人之后,就被警察及时拦下。抽血测试表明,斯托瓦血液内的酒精浓度整整超标4倍,已经属于德州刑法中的犯罪。

  
  不过话说回来,酒驾在美国从来不是什么新闻。200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仅在当年,全美就有大概1.59亿人次酒后驾车。如果平均到美国的3亿人口中,相当于在每两个美国人里面,就至少有一个人在当年曾经酒后驾车。当然,数学计算不等于现实情况。实际调查显示,美国18岁以上的成年人当中,仅有2.3%承认曾经酒驾。换句话说,绝大部分美国司机都能洁身自好,但在极少数有酒驾历史的“马路杀手”中,平均每人一年酒驾多达23次。而且更加惊人的一个数字是,在第一次被警察逮捕之前,这些“杀手”司机已经平均酒驾87次。

  
  斯托瓦先生显然属于这一少数人群。实际上,早在这次被捕之前,他已经有8次酒驾定罪记录,其他未被发现的酒驾尚不知有多少。按照德州刑法典的规定,如果仅仅是初犯,酒精浓度超标4倍也只是轻罪,后果大多是暂扣驾照加强制学习,顶多再加上罚款。可是如果超过两次酒驾,就自动升级为重罪,所科刑罚在理论上可以最高达到无期徒刑。不过在本案之前,无期徒刑却仅仅停留在理论上,因为德州2500万人口中,还没有任何人因为酒驾而在监狱度过余生。即便是习惯性酒驾者如斯托瓦先生,尽管三番五次被绳之以法,还不一样开着卡车在德州的大街小巷撒野?显然法官们认为,对于一个每年有数百万人违反的罪名,适用无期徒刑这一极端处罚无疑不太恰当。其实在绝大多数酒驾案中,被告人甚至都不必蹲监狱,要不然美国监狱远比现在更加人满为患。

  
  对于法庭和监狱,斯托瓦先生早已不再陌生。除开8次酒驾前科之外,他还先后因入室盗窃、信用卡诈骗、唆使未成年人饮酒等罪名多次被捕。按照当地检察长的说法,在过去20年中,斯托瓦“把整个把刑法典练习了一遍,毫不在乎(自身)安危和(社会)福祉”。对于这第9次酒驾,斯托瓦多半也没有放在眼里,以为和之前8次一样,大不了在监狱蹲几天,然后就可以继续游荡大街享受黄汤之乐。不过出乎他的意料——其实也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一次斯托瓦走进监狱之后,可能就一辈子都没法出来。主审案件的法官认为,斯托瓦用自己的行为一再证明,他是一个完全无药可救的“马路杀手”,常规的劝导、训诫乃至短期监禁根本不起作用,唯有无期徒刑才能真正让他不再酒后驾车。于是乎,斯托瓦无意间或许成为世界第一例纯粹因酒驾而致终身监禁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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