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我也想和这个世界谈谈

  
  可是,月有圆缺,杯有离合。上海世博开幕前夕,为检验世博运行能力,部分市民被派发世博预展门票进入园区,以帮助政府快速获得实验结论。我作为旅居上海的老市民、老党员、老光棍,自然应当模范带头,率先充当“试品”。于是,带上“炮弹”杯具上路。谁料,一到检票口,就收到志愿者掩耳不及迅雷的命令,不让我带杯具进入世界级公共场所。那一刻,世博园区仿佛化作了国际大酒店,让我想起了“禁止自带酒水”的所谓餐饮惯例;又似是矗立于东方世界的一座大机关,让我想起了屡次去法院告状、去政府调研时不让带水杯的安检经历。在那些人的眼里,我带的不是水杯,是“炮弹”;里面装的不是茶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我也不是普通的游客,而更疑似是恐怖主义分子。

  
  幸好我的思想觉悟早已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且能胜寒,一时又想到了一连串的关键词:政治、大局、成功、精彩、难忘、平安、和谐……眼看着身边那位无奈的志愿者,想来他们只是“志愿”干活的,“志愿”早已止于报名,一旦穿上了制服、挂上了牌牌,就只有命令没有志愿了。民法学得再好,也不敢耍弄物以稀为贵的“意思自治”。上级一道命令,思想就得立刻统一,商量的余地也就荡然无存了。再想想中国的面子文化,办一次世博会,其实就是办一次“世界碑”,图个国际名声,载入史册。突然,一股高尚的自觉,扑面而来,钻进鼻孔,越过咽喉,直奔心田:办好世界碑,从我做起。我所能做的,必须舍弃小杯,顾全大碑。于是,握住“炮弹头”,就像扔掉《1988》一样,连同出门泡好的最尊贵的朋友送给我的最尊贵的茶叶,准确地掷向了离我大概五六米远的高雅垃圾桶。一发一中,成绩怎么也得十环。

  
  这毕竟是政治,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应毫不动摇地牺牲最前者。冲在最前面的,通常都是堵枪眼、塞炮筒的。这一本土化处世定理、中国式政治公理,自小学就开始教导,一直灌输到博士、博士后、工作后、死后,成了鬼也不会放过的。我必须舍得,义无反顾、责无旁贷。但情感上,我又难舍我杯,真得不想扔。

  
  这个杯,可不是一般的杯。制作工序上,我学的纯文科,不懂生产加工的原理和技术,更无从想象了,我这种书呆子、傻大叔只会偶尔“闭门造车”,不会闭门造杯。这无疑让我更加坚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人就是厉害,能够制造杯具,且能持续保温,不得不让我们为同类感到自傲。想开了,于我也没什么太敏感的遥远和太无知的神秘,毕竟是外行。在行的是,这个爱杯,是在我人生的那个站点交往的一位很不寻常的年轻女子送给我的。她知道我最爱杯具,就在那一年的教师节,作为节日礼物送给了我。虽然花费不多,但置换两张世博平日普通门票,绰绰有余了。日久情深,也早已够得上所谓“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了,如有损坏,我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彰显出杯具的一套指导思想:代表最便利的饮水工具,代表最高效的防身武器,代表最深厚的男女私情。可惜,如今已被我这个无情大叔扔进了世界级垃圾桶,心不疼是假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