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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调查

  
  相信,在近一二年内,律师走向政府服务的舞台会成为常规,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律师去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

  
  二、濮阳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制约因素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1、制约因素

  
  (1)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展不平衡

  
  一是顾问单位不平衡,我市现有法律顾问单位基本都集中在城市经济圈内;二是顾问律师分布不平衡,聘请法律顾问的单位往往扎堆,都相对集中在个别几个老一点的律师事务所中,大部分律所无缘一家政府机构法律顾问单位,自然缺少经验更缺乏积极性了。

  
  (2)政府机构对法律顾问的介入重视程度不够

  
  政府机构的主要官员缺乏必要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作出重大决策,甚至在大型项目运作阶段也不愿顾问律师介入,酿成一些本不该发生的法律纠纷,一旦出现纠纷,顾问律师不得不扮演“救火员”角色,这时可能已经无法挽回损失了。

  
  (3)律师的主动能动性不高

  
  顾问律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为政府提供服务呈现一种被动状态,叫则去不叫不动,不能主动上门服务,只是被动的等待,这样的心里作用不仅影响服务质量,还制约着政府对法律顾问的客观评价,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妨碍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4)政府法律顾问缺乏经费保障

  
  目前我市经济情况不容乐观,市县级财政不很宽绰,这也是一个制约法律顾问工作的因素,政府不提供经费,律师的服务工作要凭靠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更要发挥律师的聪明才智,在介入政府法律工作的同时,促成招商、投资的成功,在后期的企业发展中换回自己的劳动。

  
  2、应对策略

  
  (1)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一在律师资源和财力上对基层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二是将政府法律顾问的建立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三是律所要制定相应的措施鼓励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2)提高对政府法律顾问的认识

  
  政府各部门要认识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的发生,同时又可以协助政府做好信访工作,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3)增强律师服务政府的积极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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