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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调查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调查


王建胜


【全文】
  
  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发展战略调研课题》的通知,有本委员会成员到濮阳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局进行调研,通过和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座谈,查阅参考政府历年下发的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针对全国律协调研部出具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调研提纲》的具体内容,现做一个简单的书面汇报,为国家律协进行调研作为参考。

  
  一、濮阳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现状

  
  濮阳市政府以及华龙区、范县、台前、清丰等县区没有聘请专职的政府法律顾问,南乐县聘请了县属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的政府法律顾问,开发区政府拟聘请专职的政府法律顾问,但有相当比例的政府各局委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且是有偿的。为政府提供无偿服务的政府律师团在2000年已经成立,但没有实际发挥应有的作用,缺乏具体的运行规则,律协和政府需要进一步的沟通和协作。

  
  市政府和各县区的行政执法局委有偿聘请法律顾问,均没有制定政府统一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只是政府各局委根据实际需要随机单项选择,或有主管法律工作的领导安排内部确定人选,选择律师,没有采用公开招投标、试用择优、制定一定的条条杠杠,来确定法律服务市场的有序性、公平性,确保政府法律服务质量。

  
  经过调研发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应当有政府多机关相互联动,比如发展计划、财政部门应将当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纳入财政预算,对需要人数、常规费用以及追加的费用也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法制局在迫切解决的法律服务认识上主要集中在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评估、论证,国有投资的监管和效率,国有企业重组、收购、兼并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问题关注较多,在城市改扩建、征地和拆迁涉群案件尤其需要律师的深度介入,重大突发事件律师的特殊作用在2009年11月份清华园住宅楼燃气爆炸一案中,律师及时向政府决策层给出法律意见,安抚安置受灾群众的作用特别突出。

  
  现在,我们清楚的看到,在无偿提供法律服务领域仍然存在空白,不是没有项目,也不是律师没有完全跟进,只不过律师协会没有组织好、指导好律师树立大经济大格局的思想,制定好曲线救国的策略,在广泛介入的同时也同广大的投资主体建立了潜在的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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