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各种说法,来几个“我认为”,就是“用”。比如,针对谈镇的言论,我可以从两个方向分析使用,一个是赞扬,作为论据;一个是批评,作为靶子。
谈镇先生认为,只有夕阳的企业,没有夕阳的产业。根据谈镇先生这个逻辑,根据这个思路,或者说根据这个道理,可以得出另外一个结论,或者另一个观点,那就是我刘大生的观点:只有夕阳的教授,没有夕阳的课程。根据谈镇教授的原理,我还可以再推出一个观点,也是关于教育的:只有夕阳的大学,没有夕阳的专业。这话可不可以呢?这话也可以,对吧!这就是我赞成他的观点的一种“用”,作为我的论据使用之“用”。
假如我不赞成谈镇的观点,我也可以“用”:谈镇啊,按照你这观点,好像有些话讲不通啊。比如说,制造兵马俑的产业是不是夕阳的产业呢?你今天开公司专门去制造兵马俑,有人买吗?为什么到了汉代以后,就没有人制造兵马俑了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不需要兵马俑了,兵马俑这个产业就成了夕阳的产业。成了夕阳的产业之后,相关企业也就完了。我这里用事实进行推理,论证他的观点是错误的,这也是“用”,作为批评的靶子使用之“用”。
批评完以后,谈镇肯定不服啦,肯定要反驳。他可能(我说的是可能,也是我的假设)会写文章,论证说:
刘大生对我那个观点的批评是完全错误的,站不住脚的。为什么呢?我谈镇说的这个产业是广义的,是可以变的产业。你不能紧盯死扣“兵马俑”三个字。兵马俑是什么呢?是陪葬的产品。生产兵马俑属于陪葬产业,今天有没有陪葬产业呢?仍然有陪葬产业,对不对?今天陪葬的不是兵马俑,是模型轿车,模型手机,模型电脑,模型别墅,模型小姐,这就是今天的陪葬品,仍然是陪葬的产业嘛!从这个意义来讲,陪葬的产业也不是夕阳的产业,生产陪葬品的企业,搞得好也能赚大钱。所以,刘大生对于我谈镇的批评是错误的。
这样一来二去,理论不就深化了吗?学术不就前进了吗?认识不就越来越清楚了吗?真理不就越来越明白了吗?对不对?所以,一定要针对“张三说、李四说”,来几个“我认为”。“我认为”就是“用”,没有“我认为”就是录而不用,引而不用。录而不用,引而不用,说得好听一点叫资料汇编,说得难听点也就是抄袭,即使有注,有参见,也是抄袭!对吧,所以这个“用”很重要,很关键。
请大家注意,“注”是必要的,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用”。因为这个“注”是最近几十年才逐步逐步规范起来的。我刚才跟大家说的《论语》,孔子为了批评他学生,引用了别人的话,《论语》中有没有注啊,孔子有没有注啊?没有,为什么没注啊?当时还不习惯。用刀子在竹简上刻字,在下面刻注很麻烦。但他有“用”,有“用”就表明不是抄袭。明白这个意思吧?毛泽东在纪念张思德的文章里,说过这样的话:“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是对司马迁的话的引用,是为了论证“张思德同志的死就重于泰山”这么一个观点,这么一个“我认为”。毛泽东有没有注?没有。追悼会上的讲话,怎么注?有注也不能念出来。《毛选》关于司马迁这句话的注,是后来的编辑家们补上去的。毛泽东当时没有注,为什么不是抄袭呢?为什么没有人批评毛泽东抄袭呢?因为“注”不是关键,“用”才是关键,有“用”就不是抄袭。
衡量是不是抄袭,我有个观点,还没有得到公认的一个观点,正在准备发表。我认为抄袭和剽窃是有区别的,所谓剽窃,是秘密的,“窃”嘛,把别人的文字改头换面,弄到自己的文章中,没有任何注释,叫剽窃。那什么叫抄袭呢,抄袭是公开的,它是有“注”的,有出处的,但是它没有“用”,没有“我认为”。把别人的一段话、两段话放在自己的文章之中,没有赞扬,也没有批评。虽然后面有个注,我觉得这也叫抄袭,这是公开的抄袭,但不叫剽窃。所以说,“用”是关键。
引一句话就要“用”一句话,引两句话就要“用”两句话,引一段就要“用”一段。“用”了才能成为你的文章的有机组成部分。比如你造房子,买了许多建筑材料,买了木板和砖头堆在那里。堆在那里能成为你房子的有机组成部分吗?不能!你只有“用”过之后才能成为你房子的有机组成部分。那砖头一块一块地砌到你墙上去,才能成为你房子的一部分。那个木板“用”了之后,变成你的家具,变成你的地板了,才能成为房子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个就叫“用”。如果不“用”,那叫材料的堆砌,没有价值。所以说,写文章,最关键的是对材料的运用。引的话都要“用”,要么是赞扬,要么是批评,要么是拿他的话作为我的论据,做进一步推论。时间关系不细说了,如果有兴趣,我们课下继续讨论。
八、投稿问题
最后一个问题,投稿问题。怎样去投稿?我告诉你,最好的文章是发表不了的,你写的最好的文章,最优秀的文章,可以传世的文章,肯定发表不了,你干脆不要投稿。怎么办?你放在网上。次好的文章,第二好的文章,刊物是比较喜欢的。所以,文章要掂量掂量,然后再决定是不是投稿。
另外,不同的刊物对文章有不同的要求。这也要求你把文章写好后自己掂量掂量,掂量掂量投哪个刊物。我发现我们有些同学文章写得很好,投稿时却没注意掂量。我们法学专业的史华松同学比较有学术天赋,比较会写文章,但是他投的那些刊物都是影响不大的。当然,从长远意义上讲,任何一篇文章,只要发表了,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都享有着作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每篇文章也平等。但是呢!现实的影响不是很好。某某专科学校学报上的文章,跟《江苏行政学院学报》上的文章比较一下,人们会觉得《江苏行政学院学报》上的文章分量比较重,那个专科学校的就比较轻。《江海学刊》与我们党校的《唯实》一比,人家就觉得《江海学刊》的分量重。这些,对你找工作也会有一些影响。所以,你投稿要尽量向高处投。我说的是尽量,但是呢!你也不能太盲目,明明这文章不会被高级刊物采用,你也投,那也不好,所以你要掂量掂量。你的文章适合那个刊物?有些刊物侧重学术,有的呢关注现实,这个也要掂量掂量。
首先要掂量掂量,然后还要适当迎合,我说的是要适当迎合刊物。什么意思呢?不同的刊物,在格式上,在注释体例上,在行文风格上,有些不同的要求,不太一样,不完全一致。你投稿之时故意跟它对着干,它明明要尾注,你全部用脚注,它看了你的注就不高兴,它怎么会乐意发表你的文章?当然,对于权威人士,刊物不会计较这些,刊物会帮助他处理好这些技术性问题。但你作为一般的作者,如果有一点点和刊物的要求不协调,编辑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怎么这么多脚注啊!我们要求的是尾注,你根本没看过我们的刊物嘛!”人家就懒得看,懒得理睬你,不说采用,也不说不采用,让你等,让你白等。所以要适当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