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该加“转引自”,你却不加“转引自”,好像你读过那本书,就更不对头了,这个注释就是抄袭,抄袭注释也是抄袭。抄袭来的注释也叫“伪注”,叫“连注释一起抄”。“连注释一起抄”会出错误。有的学者比较严谨,他的注释没错,你照着抄不会犯错误。有的人注释不严谨,有错误,这个时候你照着抄,就不行了。人家错了,你也错了,你的抄袭也就赖不掉了。你抄袭人家的错误,这是抄袭的重要证据,想赖也赖不掉。现在台湾的翻译家会在译着里面故意留几个小错误,为什么呢?防止别人抄,防止抄袭者抵赖。你说:“翻译的内容相同是英雄所见略同嘛!你能那么说,我就不能那样说吗?那本书你能那样翻译,我就不能那样翻译吗?”那行,你说你没抄我的,为什么错误也一样,几个小错误怎么就完全相同了呢?这就说明你是抄的。所以说,注释也不能抄!该转引的就要转引,该查原着的要查原着。
十多年前,科斯热、产权热的时候,大家都写产权的文章,引科斯的话,我们南京有位哥们也引过科斯的话,注释中说那句话在科斯某本书的50页上,他注得很清楚。我根据他的注释查阅原文,发现科斯没有说过那句话。为什么他会注错了呢?因为他从《经济研究》上抄来的,《经济研究》上注的就是50页,他也注50页。这个是不对的,你要是实在找不到科斯的书,你就应当来个“转引自《经济研究》”,那就不是你的错误了,对吧?
当时,科斯的书能找到吗?能找到,不仅中文版的能找到,英文版的也能找到,只是没有网络,比现在麻烦一些罢了。我当年研究产权理论的时候,中文版的找到了,发现有一些病句,我就怀疑了,究竟是这本书的英文原文有病句呢?还是译者译出来的病句呢?我给北大同学打电话,请他帮我借一下科斯的那本书的英文版,北大的同学可能看不起江苏省委党校,可能觉得:我堂堂北大教授都看不懂科斯的英文,你这省委党校的刘大生怎么可能读懂科斯写的英文?他说:“没有,没有,没有,……”此后,我们学校的孙霞教授到中央党校学习,我就给孙霞教授打电话,我说:“孙老师,请您帮个忙,请您帮我到中央党校图书馆,借一下科斯那本书的英文版,帮我把《社会成本问题》那一篇文章复印出来。”孙霞教授帮了忙。看了英文原文以后,我才敢给科斯的代表作下结论:泡沫且有病句,所谓科斯定理不过是皇帝的新衣。所以,我非常感谢孙霞教授。
资料是好找的,现在有了网络就更好找了,好多资料不需要你跑到北京,更不需要跑到美国、法国就能找到。你为什么不去找呢?你不找外文版的也就罢了,你总要把中文版的找一下吧?起码也要来个“转引自”嘛,怎么能连注释一起抄呢?
所以,凡转引的,要注明是转引。
“注”里面不能“缺胳膊少腿”,基本的信息要注清楚:作者、文章的题目、出版社,还有页码,等等。现在人们做注,书,一般注到页码。杂志上的文章,一般不注页码,这个也不对。因为这个杂志的文章有的比较短,有的比较长。陈兴良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那篇文章,五六万字,占了好几十个页码,你不注明页码,你仅仅说陈兴良这篇文章讲过某句话,读者怎么查对啊!编者怎么查对啊!没法去查对,所以要注明页码。那么,报纸呢?要注明作者或记者的名字,要注明文章的题目,还要注明版面。你不注明哪一版,也不好查对啊!现在的报纸版面越来越多啊!有的报纸几十个版面,上百个版面,每天就是本大书啊!你仅仅说某某报纸某年某月某日。这个怎么核对,没法核对!没法核对怎么行呢!所以要注版面。
是不是所有的“张三说、李四说”都要注呢!不一定。有些话是名言,不需要注明出处,可以不注。还有成语、俗语,不需要注。着名的诗词也可以不注明出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要不要注啊!不需要注。还有一些公认的历史事实,不需要注。唐宋元明清,中国历史这个顺序,不需要注。这个说法,几十年、几百年都这么说,还需要注明出处吗,不需要。但是你引用了一个不是公认的事实,或者你引用的事实跟公认的看法恰恰相反,那一定要注。秦朝灭亡后是汉朝,这不用注。如果说“秦朝灭亡后建立的不是汉朝,而是唐朝”,这要注明出处。这话是谁说的?对不对,究竟是谁说的?公认资料不需要注,违反常识的话一定要注明出处。赞扬别人的话可以不注,我说的是可以不注,并不是必然不注。批评别人的话,你引用别人的话是为了批评,一定要注明出处,要注得清清楚楚。不然人家说:“你栽赃吧,我在哪儿说过这话?”你就没办法回答了。白纸黑字,那一篇文章,在那份杂志上,你注清楚了,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对他说:“这不是你写的吗?”那他就没办法了。关于注,就说到这儿。
(四)用
引用,引用,“引”的目的就是“用”。那么,什么是“用”呢!批评是“用”,张三说的不对,说错了,这是“用”。张三说得太好了,这也是“用”。“用”就是深化,这个,《着作权法》有规定,就是使用别人的作品为我的文章服务,论证我的思想、观点,来推动学术的发展、文化的发展。
我举个例子,谈镇教授说过:“只有夕阳的企业,没有夕阳的产业”。是不是这意思啊?我原话记得不准确,就谈镇认为吧!谈镇先生认为,只有夕阳的企业,没有夕阳的产业。不打引号,换个字体变个格式,这样就很清楚了。还可以加个注,把它弄得清清楚楚。我把这句话录到我的文章中干什么呢?不能仅仅录啊!这就产生了“用”的问题。
假如是一篇经济学文章,我先弄个谈镇先生认为,只有夕阳的企业,没有夕阳的产业;我再弄个孔陆泉教授认为,休闲可以发展成大产业,应当鼓励;我再引用李炳炎的话,来个李炳炎认为,公有制跟市场经济不矛盾,可以对接;我再弄个蒋海益教授认为,《资本论》讲的剩余价值分为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非常合理的,应该鼓励;我再来个冯必扬教授认为,政府招商相当于观众站着看戏,观众站着看戏扰乱了剧场的秩序,政府招商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应当叫停。我把这些话全部弄来,好像也是篇文章,起个名字叫做《当前经济改革问题的若干思考》,说不定还能获奖呢,因为里面的话都是我校学术名家的学术精华。如果将引导语去掉,再将“见”和“详见”改为“参见”,就更能获奖了,因为评委们会认为刘大生的这篇《若干思考》字字珠玑,句句精华,并且都是刘大生自己的原创。但是,实际上,根本不是原创,而是汇编、集萃。这都是“张三说、李四说”啊,刘大生的“我认为”在哪里呢?没有,一句也没有。没有“我认为”,就是录而不用,就不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