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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说李四说我认为

  
  多数情况下,抄录的内容是要用作论据的,它里面的错别字,就不一定要直录了。或者某一段话,意思是好的,可以作为论据,但是文字有点罗嗦、重复,甚至有语病,这种情况,你也不要直录了。这样的直录,好像对人家不尊重了。人家会问:你究竟是要宣扬我的话呢?还是宣扬我的这个错别字啊?还是要宣扬我这个病句啊?对吧!那就意录,去掉一些“不必要的零部件”。意录就是概括、提炼。

  
  (二)引

  
  录完了以后要“引”。怎么“引”呢? “引”的主要表现是引号和“引导语”。引导语是严肃的学问家们经常使用的,但是“引导语”这个概念——作为学术规范的概念,这是我的发明。还有一种情况,叫“引导格式”,也可以叫“格式引导”。一共三种情况。引号简单,在“张三说、李四说”之后,打上冒号和引号,这个一般人都会,不会都是假装的,装糊涂,假装不会。如果是你直录的,就要打引号,不打引号,这肯定不对头,肯定有大问题。如果是意录,就不能打引号,因为不是原话。不是原话,你怎么打引号呢?冯必扬教授在一篇文章中,意录了宋林飞先生发表在《江海学刊》上的文章,不是原话,却打上引号,且没有引导语,这就不对了。谁是冯必扬的弟子?请举手,请你转告冯必扬教授,就说刘大生今天公开批评他了,指正他了,希望他一如既往:“欢迎指正”。

  
  不打引号,意录,怎样体现出来是别人的观点而不是我的原创呢?怎么办呢?用引导语。打引号需要引导语,不打引号更需要引导语。现在好多人写文章没有引导语,却大段大段地抄录别人的文字,有的打上引号,有的不打引号,有的原封不动,有的改个把无关紧要的字词,下面加个注,参见,就完事了。这样不好,应该有引导语,引导语就是“张三先生说”、“李四先生说”。带不带“先生”无所谓。引导语多种多样,比如说:“某教授说”这是一种引导语;王大章先生说,这样也可以。这种“某某说”就是最简单的一种引导语。有的是着名学者,你就可以说:“着名学者某某某曾经说过”,这也是引导语。你认为他说的话特别深刻,可以用“某某某教授曾经深刻地指出”这样的引导语,对吧?但是,这种赞扬性的引导语要慎用。为什么要慎用呢?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你认为他很着名,结果那个编者认为他不着名,你这样说就麻烦了。如果你的文章用“着名法学家刘大生说”作为引导语,编者会恼火,会很恼火:“刘大生?刘大生算什么着名法学家?那个家伙,连个硕士、博士都没读过,连个国家课题都没搞过,连个系主任都没有当过,连个牛棚都没有蹲过,更没有到中南海讲过课,能算着名法学家吗?能算吗?”他要有这种想法,你的文章就吃亏了,你的稿子,人家就肯定不用了。对不对?所以,你千万不要这样说,你至多说“刘大生说”就行了。“着名”什么的要慎用,一般的情况下,你说“某某先生说”就可以了,这个没有问题,比较中性。如果你要批评呢,在引导语里面,也可以带点贬义,如:“某某政协委员最近在政协会议上说了一句很不负责任的话”,然后冒号、引号,可以不可以?也可以。最近,还真有一位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上提过一个特雷人的建议:“在所有电脑、手机上安装监控程序。”果真如此,你们同学之间,发个开玩笑的手机短信,都能被他抓住把柄。这个建议,我觉得是不负责任的。你如果要批评他的建议,引导语带点贬义也是可以的。当然,你还要分析、论证一番,他的建议为什么不对。

  
  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说是“某某某说”,直录比较好,如果是意录呢?你就用“某某某认为”,可能比较好。张三认为,李四认为,“认为”其实也是“说”,但可以表明“不是他的原话,是我归纳的,是我概括提炼的。”

  
  引导语中一定要有引文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不能含含糊糊地说“有人认为”,“有人说”,“据有人研究”,等等。那样,表明你对他人不尊重。你用了人家的东西,他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你理所当然要宣传一下人家啦,为他做做广告嘛,不能一点补偿不给嘛!即使是为了批评某个人的某个观点,也要提一下人家的大名,人家都给你做靶子了,你还不提一下人家的大名,这是对他人不尊重。

  
  有时候,你引用的一段话,或者说你批评的一段话,抄录的文字比较长,他的文字中又引用了别人的话,它里面又有引号、冒号,这个时候你不太好打引号。打引号比较麻烦,不打引号读者弄不清楚从哪儿开始到哪儿结束,怎么办呢?你可以换一种格式。这就叫叫引导格式,或格式引导。所谓换格式,就是换字体,另起一段,缩进,第一行空四格,第二空两格。这样,读者一看就明白了,立马就明白了。

  
  当然,在变换格式之后,你如果认为仍然有打上引号的必要,那当然也是可以的。这种例子也是很多的。

  
  这种方法不是我发明的,很久以前就这么做了,但是,最近十多年被我们的一些学者搞乱了,大段大段地引用别人的话,也不换字体,也不打引号,也没有“张先生说”、“李女士认为”等引导语,至多有个参见,这个就不像话了。我们的好多名着中,短短的几句话它都换格式,比如说,《三国演义》第三十八回,写到曹操在长江岸边,在大船上饮酒赋诗的时候,场面好壮观啊,写完了以后作者很感慨啊,感慨啊感慨,于是就引用唐朝诗人的诗句说:“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罗贯中没有注,但他这明显是引用,我们的出版社为了让读者明白这四句话不是罗贯中本人的话,它就换了一种字体,换了一种格式,让你一看就清楚:这是引用,是“张三说、李四说”,而不是罗贯中的“我认为”。你翻翻经典着作,像黑格尔的《小逻辑》,马克思的《资本论》,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你仔细翻翻,如果是大段引用别人的文字,它们都换一种字体,换一种格式,以免让读者误解。但是,现在我们好多学者,他是故意地不换格式,不换字体,故意地把引号拿掉,故意地不用“张三说,李四说”,仅仅用“参见”来蒙蔽读者,蒙蔽编者,蒙蔽评委,这实际上就是抄袭,甚至是剽窃。

  
  引就是引号、引导语、引导格式。通过这些让读者看到这些话是张三说的,李四说的,而不是我说的。

  
  (三)标注

  
  标和注可以当一回事,也可以当两回事,为什么呢?你说是张三说的,张三在什么地方说呢?这时候要注明出处。而要注明出处,就必须在引文结束的地方插入一个角标,小圆圈,方括号,都可以,这就是“标”。没有标,注就没有价值;没有注,标就没有必要。所以,标、注是一体的。但是最近十几年有人玩滑头,他只注不标。你不标,我怎么知道你这话从哪儿开始的呢?到哪儿结束的呢?我省有一位着名的经济学家在文章中大段大段地录用他人的文字,正文中一个标也没有,文末却有注。这样的注有价值吗?你要说他是抄袭吧,他说我文章底下有注啊!你要说他是引用吧,他没有引号,没有“某某某认为”这样的引导语,没有变换格式,也没有标。从哪一段开始?到哪一段结束?他注的是哪一段?根本说不清楚!这实际上是一种狡猾的抄袭。这个,老实人、“笨人”不会搞出来,我要注了,那肯定有标啊,没有标怎么会有注呢?标和注一定是对应的嘛,有了这个标,你下面才会有注。对不对?要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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