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体系和组成
1.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体系
俄罗斯联邦现行
宪法第
129条规定,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是下级检察长服从上级检察长和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的集中统一体系。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法把上述宪法规范具体化了。依照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法第11条的规定,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体系由三级组成:第一级是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第二级是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检察院,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军事检察院和其他的专门检察院,第三级是区(市)检察院,其他的区域性检察院,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军事检察院和其他的专门检察院。除此之外,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体系中,还有一些科研、教育和出版机构。例如,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直属加强法制和法律秩序问题科研所等。
2.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组成
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组成,主要是指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由总检察院、区域性检察机关和专门检察机关这三类检察机关组成。
(1)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的组成
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领导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的工作。在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之下,设有一名第一副总检察长和若干名副总检察长。在副总检察长中,有7人兼任俄罗斯联邦7个联邦区的检察总局局长。上述第一副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都由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根据总检察长的提名任免。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设有院务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包括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第一副总检察长、各副总检察长以及由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任命的检察机关的其他工作人员。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担任检察委员会主席。
依照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法第14条的规定,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设有总局、局和处(局级处)。各总局局长、局长、局级处处长是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的高级助理,副总局长、副局长、局级处的副处长是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的助理。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还有自己的顾问、负责特别任务的助理。负责特别任务的助理也有自己的助手。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各总局、局、局级处内,都设有高级检察官和检察官、高级刑事检察官和刑事检察官、负责特别重大案件的高级侦查员、侦查员以及他们的助手。目前,在实际上,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设有总侦查局[24]、其他18个局处以及8个保障性分支机构。[25]最后,需要指出的是,2006年6-12月,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进行了机构改组。在这次机构改组中,总检察院对其内部机构进了增设、合并和撤销,同时还对一些机构的级别和名称作了调整。
(2)俄罗斯联邦区域性检察机关的组成
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体系的各级机关和其他的联邦国家权力机关一样,是依照行政区域结构设立的。[26]目前,在俄罗斯联邦,在现行行政区域结构的基础上,设有检察机关体系的两级机关:一级是各联邦主体(共和国、边疆区、州、联邦直辖市、自治州、自治专区)检察院,另一级是区(市)检察院。依照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法第15条、第19条的规定,各联邦主体检察院、区(市)检察院,均由相应检察长领导。同时,这些检察机关,也都有相应的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27]
(3)俄罗斯联邦的专门检察机关[28]
俄罗斯联邦专门检察制度是在历史发展的基础上逐步积淀、延续并完善而成形的。目前,已经形成两类稳定的专门检察机关:一类是军事检察机关、运输检察机关(运输检察机关负责对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的一切企业、机构和组织执行各种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恪守人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情况实施监督等);另一类是自然保护检察机关和劳动改造机构的检察机关。前一类专门检察机关实施检察机关的全部职能,后者与区域性检察机关一起履行检察机关的任务与职能。当然,由于俄罗斯联邦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其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和其他发展条件都在变化,也必然会导致一些专门检察机关的撤销以及另一些新的专门检察机关的建立。为此,俄罗斯联邦还制定出了专门检察制度改革和完善的远景规划。循序渐进、灵活发展专门检察机关,是目前俄罗斯联邦专门检察机关进一步发展、完善与革新的重要指导方针。
(三)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国家公务
俄罗斯联邦国家公务原则法第2条规定,“在本联邦法律中,国家公务是指保障行使国家机关权限的职业活动”[29]。俄罗斯联邦国家公务体系法第2条和第7条规定,俄罗斯联邦国家公务体系由联邦国家公务和联邦主体国家公务两个分支体系组成。包括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国家公务在内的护法机关公务,属于联邦国家公务分支体系[30]。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即各级检察长、侦查员以及检察机关体系各级区域性检察机关、专门检察机关和各种机构(包括教育、科研和出版机构)里具有衔级(军衔)的其他工作人员,都是属于联邦国家公务分支体系的国家公务员。俄罗斯联邦国家公务体系法第5—7条规定,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公务划分为文职公务、军职公务和护法机关公务三种,分别由相应的公务法予以调整。俄罗斯联邦目前已颁布了文职公务法、义务兵役制和军职公务法,但护法机关公务法尚未颁布[31]。因此,作为护法机关公务之一的检察机关公务,目前仅由俄罗斯联邦劳动立法、国家公务立法、检察机关法以及部分联邦规范性文件予以调整。此外,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公务制度,包括一系列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任免、考核、衔级、罢免等制度的内容。[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