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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之初——法律文书制作

  
  制作量刑建议书似乎是个简单的活,内容不多,格式没有太复杂、太严格的要求。不过对于量刑情节以及量刑意见还是有点难以把握,尤其是后者,虽然工作手册中有一个指导意见,但并不是很好理解,尤其是面对主犯、从犯、累犯、自首、立功等总则中的量刑情节,如何加减百分之四十,怎么个顺序进行计算都是个挺费脑筋的事情。更不要提分则中还有一大堆量刑意见。有时候,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的被采纳率往往作为衡量公诉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采纳率高,说明你的公诉工作到位,对案件的把握准确。有时候,我真想告诉被告人,别小看我们嘴里说出来的那几个数目,这背后的所需要的严谨,所需要的细致,以及对罪刑法定的忠实是不可小嘘的。对于量刑建议这项较为“前卫”的制度,我是很支持、也很倾注心力的,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对公诉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也是公诉人员真正把审判监督落实到实处的一个体现。
  
  相关的法律文书制作完成之后,还得提交到检察院的工作软件中,这项工作的完成并不代表一个案件的结束。事实上,还远着,只是我“工作的触角”暂时还没有那么深入罢了。
  
  综合对文书制作的考量,我想面对法律工作,严谨是原则,很有可能你的一句话让被告人多或者少的在监狱里呆上几年,或许某些“老油子”被告人不在乎,但是对于那些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人,对于那些亟待回归社会的人却如同救命线一般。公正是根本,公正是要求我们要有一个平常心,有时候面对惯犯、累犯,真想让他在“班房”里呆个十年八载的,但是法律应该是公正的,不能因为对一些犯罪分子的“恨铁不成钢”而把法律的天平弄歪了,还是应当严格遵照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来办事。负责是基础,一个案子分到你的手中之后,你与这个案子就结缘了,你的行为是否负责,是否让一个案件经你的手之后就成为铁案了,这个是个人职业水准问题,更是职业态度问题。事实上,个人的行为,于大的方面来讲,是国家的形象,于小的方面讲,在影响着一个人甚至一家人的幸福,怎么能不负责任呢?当然,一个案子也直接影响着你的工作成绩,要追求上进,怎么能不负责任呢?
  
  总之,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不真正在法律一线工作,也不能从内心深处体会教科书上那些公平、正义、公正等词汇的分量。小小的细节或许不能决定一个案件的成败,但是小小的细节却决定着一个案件在办理完结之后离人间的公平正义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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