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试验或许给我们一个启示:当把各种利益摊在阳光下时,有可能找到一个理性的妥协点,这个点也许具有长期的效果。
基于这种考虑,笔者认为,可以公开地讨论高干后代的利益,努力寻找平民百姓对这种利益的接受边界。有党校学者撰文讨论党的特殊利益,其实,这种讨论难以产生实质性结果。合适做法还是把党理解为一种工具,既人民利益的工具,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我们转而讨论党内的或者与党密切相关的某个群体的利益,譬如说高干后代的利益,或许更有实质性的意义。
对“高干后代”存在两极化的理解:一种理解是负面的,那就是他们利用公共权力,获得了巨大的私人利益,因而“不是好东西”;一种理解是正面的,那就是他们根正苗红,继承了老一代的优秀品质,而且比平民百姓懂得更多的治理智慧,因而“是个好东西”。
现实是在这两种理解的中间,一些高干后代的确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过人的智慧,但也的确有很多高干后代以非透明的方式获得了很大的利益,尤其是巨额的财富。他们在人生发展的期望上,无疑拥有比平民百姓更多的优势。这肯定是不公平的,不管从哪一种正常的政治哲学出发。
问题是,现实政治无法消除这种不公平,民主化之后也不能。因此,我们就需要找到一个平民百姓可以容忍的不公平限度,或者说寻找现实的、妥协的原则。这些原则不一定符合某种公平正义理论的理想标准,但可能是切实可行的标准。
第一是财产公开原则。领导干部财产公示是现代政治中非常普通的制度,但在中国仍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现在需要大大方方地实行,尤其是需要采取一些配套的制度和措施,让平民百姓确信你的确公开了。这是在财富占有问题上,精英层和平民层之间建立互信的第一步。革命家后代要带头这么做,这是革命家的优良品质所必然要求的。
第二是既往减责原则。公开之后就展现了一种互信的诚意,在这种诚意的基础上,平民百姓也许可以谅解某些财产的“原罪”性质。“坦白从宽”、“既往不咎”的精神可以运用于这个领域。但是“不咎”是有问题的,因为这个词的随意运用会导致没有是非感。高干后代的很多财产是来路不明的,是不正当的,甚至是非法的,如果都一概不咎,那么失去行为准则的信度。因此,对于公开之后的财产需要就其正当性的程度分类处理,但总体上采取“既往减责”的原则。这是建立在平民层对精英层谅解基础上的政治原则,是民主化过程中采取的原则,跟法律原则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