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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2009·中国行政透明度报告》发布

  
  尽管本报告或许还有很多值得讨论的地方,但是它无疑向我们揭示了现实的一种更加复杂的面相。而且一些特征性现象的显现,对明确今后完善行政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更重要的是,在政府的考核系统之外,把原来相对分散的考核汇总到一起进行比较鉴别,通过社会自身形成对行政公开工作的一种独立判断,使行政公开工作被置于公众而不仅仅是上级政府评判的之下。它代表着一种方向,即社会向政府输入一种强劲的监督压力。这无疑有助于推动行政公开的完善与发展。

  
  王锡锌教授在他的发言中总结道:信息公开已经从制度层面由上至下推进开了。虽然它头顶着天空,深情地眺望远方,但似乎并没有把双脚牢牢地踏在大地上。报告揭示了行政公开无法落地生根的现实,这的确是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之前已经有一些媒体,报道过了某些地方政府网站长期无人管理,从网站建立后基本没有信息更新的个案。而报告也印证了这一情况似乎具有某种普遍性。地方行政公开工作的得分普遍低于省级政府。我想这个中原因,除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尚未严格落实之外,恐怕地方政府缺乏信息公开的根本动力,虚与委蛇、敷衍塞责,更行政公开工作打起了游击战才是要因。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层级越低,越是贴近公众的基层政府,他们更加直接的面对公民,其一举一动也更为直接的关涉公众利益,公民的信息公开要求,多数也就直接指向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性更强的基层政府。在地方,群众有着更强的监督要求与监督理由。而地方政府,也有更有回避公开,拒绝公开的动力。尽管中央一级、省一级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得风光无限、热火朝天,但基层却多是另一番景象。因为在现实中,基层政府往往缺乏有效地监督制约,不依法办事、按照领导意愿随意行事的问题比上级政府更严重,人事财务等方面并未严格执行纪律。权力腐化,自然问题多多,因而在很多时候,他们害怕公开,不敢公开,也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公开。许多时候,只是为了回应上级的需要、响应领导的号召,满足于做一些“表面工程”。考核的时候把工作做足做到位,网站天天更新,写出一份优质的总结汇报材料;而考核结束就把工作撂下,敷衍过去即可。可以说,他们的行政公开是“公开”给上级而不是公众看的。而这已经远远背离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初衷。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地方政府,尤其基层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事项作了非常细致明确的规定。但是从报告的实际情况来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仍然要有一段不短的路程要走。对此,我们并没有期望更多。要做的,只是把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到实处。这需要上级政府与基层政府自身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建设,完善考核体系,严肃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纳入官员的政绩考评范围。同时也需要社会的积极参与,从外部输入持续性公开压力;并推动制度建设,充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公民的权利能够真正“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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