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继中心编写的2008年行政公开报告之后的第二篇报告。与第一篇报告相比,从调查对象的范围,研究人员的规模,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性等各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与改进。本报告的实证研究部分,是由中心牵头,联合全国各地多所大学共同完成的。调查范围,涉及除西藏、港澳台地区之外的所有全国省级政府、中央部委与一部分代表性省市的地方政府。凝聚了众多的人力物力,使得报告以相对比较充足样本容量为依托,并注重结合个别地区的重点研究与分析点评,使报告呈现出了一种多维度、多层次的全局性大视野。如此大规模的实证研究,在国内屈指可数。同时,本报告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一方面注重贴近中国行政公开的现实,参酌了政府内部考核信息公开的现行评价体系;另一方面借鉴了国际通行的方法,在国内外学者的精心锤炼之下,形成了较为科学、全面的三级指标系统。每一项一级指标下,又细分为具体的二级、三级指标。并且根据各分级指标对中国行政公开的现实意义,相应的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值。行政公开最后的考核结果,就是根据各级机关在具体考察指标下的实际表现予以评判的。必须提出的,由于中央政府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差异性,尤其是地方政府更加直接地面对来自公众的信息公开要求,报告对两部门的指标体系中的具体指标赋予了不同的权重分值。本次报告仅是中心“积极参与”行政公开的工作成果之一部分。除了报告的编写制作,在报告的编写过程中,中心还定期发布了《透明度》月刊,关注行政公开热点问题,并加以跟进追踪。同时,编制《公民信息公开申请指南》,集中回应信息公开中的疑难问题,并免费向公众提供,为公民行使知情权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本次报告,通过一种纵横结合与共时分析的比较分析方法,向我们展示了政府行政公开的一种非均衡性的现实情况。省级政府行政公开的得分,普遍比中央部委与地方政府高,而且行政公开的及格率也高于后两者。被调查的中央部委中,只有两家及格。其中监察部以12分排名垫底。这一定程度上与两者所采用的指标体系分值权重不同有关,但笔者认为省级政府面对来自中央更加强烈的考核压力也是一大原因。同时,行政公开在地域上,也表现出值得关注的特点。行政公开得分与地区经济发展关系不大。经济欠发达省份也有得分进入前十名的个案。第一名是北京,宁夏则排名最后。报告对一些省份做了进一步深入到地方政府的调查,并注意总结优质个案的行政公开经验。比如上海市在行政公开的组织建设方面尤为突出,成立了由副市长领导的专门负责行政公开的议事协调机构,行政级别高于市政府办公厅,并定期发布行政公开情况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