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保护人民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破除计划经济下所形成的各种区分,其中包括城市与农村的区分,本地与外地的区分。城市与农村的区分,集中体现在户籍制度上。浙江省在坚持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和人户一致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开户口迁移的政策限制,制定了更加宽松、平等、规范的城市准入制度。同样地,如何对待外来务工人员,浙江省也走在全国的前列。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1年12月8日来自江西、安徽、贵州的王小君、王芳、马丽珍等7名外来务工人员候选人,今天在义乌市大陈镇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中,分别获得了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当选为新一届镇人大代表。区分也同样表现在社会保障上。2001年0月1日开始施行的《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使浙江贫困农民依法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到2001年12月中旬,浙江现有的23.2万名贫困农民全部依法享受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据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以法规形式将农民列入社会保障的保护范围,此举同样为全国首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通过政府提供特殊保护的群体,不再根据旧有的标准,如城市或农村这样的标准来进行划分,而是根据新的标准,即收入标准来进行区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必须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政府提供的人权保障,不再仅仅局限于按程序执法,而且也包括保障基本的生存权。以杭州为例,在住房改革之后,实现基本的住房权的经济适用房制度,目标逐渐集中于为低收入群体基本的住房保障。
(二)政治民主化与政府法治
法治不仅仅表现在司法层面,在政府尤其是行政层面,有更为重要的表现。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在政府决策中如何更好地反映和吸纳民意,即政治民主化,这是从政府与民众总体的互动关系而言;第二,政府执法过程中,如何更有效地减少违法行政,这是从政府与单个人的互动而言的。
浙江在政治民主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杭州市的综合考评制度。杭州对市级机关实行综合考评,结合民意、目标和领导评价三个方面,其中,社会评价占50分,而目标考核占45分,领导评价占5分。表面上看,领导评价占比甚低,但考虑到目标考核机制中,包含着很多领导的意见,因此,领导意见占的比重,比初看起来的要高。这种民意与领导意见的结合,具有典型的过渡性的特征。真正的创新并非在领导意见的加入,而是在民意的引入上。如何在民意的基础上进行权衡,而非单纯根据民意来进行简单地回应,是这种结合型的考评制度的本质。无论如何,引入民意,并且公布根据民意而获得的评价结果,都是在现行体制下的一大创新,可以有效地改变政府作风,促使其更为关心普通百姓的疾苦,从而促进政府与普通老百姓的关系。而且,通过这种调查发现民众最为关心的难处,可以归结为“七难”(包括困难群众生产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行路停车难、清洁保洁难、办事难),不仅如此,通过历年调查,还可以发现在这些问题上,是否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在基层政府方面,浙江的村民自治,已经进展到制定“乡村典章”,并根据典章来决定村公共事务的程度,已经实现了很高程度的民主化和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