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会产生一些专门的人从事资源利用效率活动,这就是企业家。经济发展导致一个专门的企业家阶层出现。既然资源利用效率本身要求法治,作为资源利用效率人格化的表现者的企业家,就成为要求法治的重要阶层。按照经济学家奥尔森的观点,资源效率的利用提升到一定程度,就要求逐渐发展出“契约密集型产业”,其典型表现就是通过资本市场连接起来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内部也逐渐发展出出资者(风险承担者)与经理人(企业经营者)的分离。无论是股东作为出资者的利益,还是经理人作为经营者的利益,都内在地要求法律为其提供有效的保障机制。例如,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股东的利益倘无法律的有效保护,经理人就可能会以各种方式侵害股东的利益。即使是企业内部出资者和经理人是合一的,即如典型的家庭企业,企业的权益也同样需要法律的有效保护。
面对民众的法治需求,东部地区的政府采取了实事求是的态度,有效地提供了经济发展所需的法律条件。例如,在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袁芳烈本是带着打击投机倒把的任务去温州任市委书记,然而,在了解到“黑工厂”才是温州的生存之本后,袁芳烈就采取了有效的政策措施,使得地下工厂合法化,由此而导致了温州经济的第一次腾飞。在义乌,同样流传着农妇与县委书记辩论而导致商贸合法化的故事。这些都说明,东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在面对新的制度需求时,与人民要求良性互动,从而使得经济发展和制度的良性演变得以实现。试想一下,如果当初袁芳烈按照当时的政策严格取缔地下工厂,打击投机倒把,还会有温州的今天吗?如果义乌县委书记采取取缔商贸的策略,还会有义乌小商品城今日的辉煌吗?
东部地区的民众素养,也使得东部地区的实际法治水平不同。法治的核心是按规则办事,而民众的道德水平和行为方式不同,就会对政府提出不同的要求。东部如浙江,民众素来相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素来尊崇诚实守信的经营之道,由此自然要求政府必须依法治理,并且对规则本身的合理性,有更高的论证要求。相反,如果民众的道德水平低,本来即相信目标证明手段合理,笑贫不笑娼,那么,民众对政府官员的众多不合理行为,就会有更大的容忍空间。因此,民众的道德素养和行为方式,会形成政府官员如何执政的社会环境,进而使得法律的实际执行过程和执行方式,都变得很不一样。
三、区域法律生态学
先发地区的先行法治化,虽然发生在局部地区,但其具有全局性的意义,其实质性的推进,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包括市场经济中的工商阶层、政治力量中的执政党与各级政府、职业法律人的专业推动力等等。是否把所有的推动力全部照单列出,其实并不重要,各推动力之间如何形成合力,才是真正的关键。简单地分类,我们可以把推动力分成三种,即政府推动力,代表的是执政党及政府;其次是职业推动力,即法律职业阶层;第三是工商阶层等外部推动力。我们可以把工商阶层理解为法治的需求者,而政府和法律职业阶层,可以理解为法治的供给者。良性的法治的进展,要求在法治的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一方面,政府对人民的诉求,必须尽快予以回应,另一方面,人民对政府决策的复杂性,以及向法治转型的艰巨性,应当有恰当的估计。总之,先行法治化要求政府有政治智慧,人民有足够耐心,如此,即可形成先行法治化所需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