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侃之后说正经
——治服日本鬼子的最佳方案
司马当
【全文】
日本鬼子在我钓鱼岛海域无理撞我渔船,捕我船长,尽管经过我国政府多方努力,日本鬼子放还了詹其雄船长,但仍坚称我外交部要求其道歉赔偿毫无根据。基于日本鬼子这种毫不悔改的情况,窃以为必严惩之。
当然,这严惩也未必大动干戈,只需派河南灵宝、陕西渭南两地警方组成联合跨国抓捕小分队,前往日本把他们肇事的船长抓回来审判即可。毕竟灵宝警方有过跨省抓捕王帅的经验。但考虑到这次是跨国抓捕,仅灵宝警方略显单薄,故增派有跨省赴京抓捕谢朝平经验的渭南警方协助之。
当然,把那小鬼子抓回来后,日本可能会提出案件管辖方面的意见,我们可以指定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管辖。他们在处理央视记者李敏案时,有过被指定管辖的经历。
也许日方可能要为他们的船长委托律师,按照我国的法律,他们只能委托中国的律师,但这中国律师当中也难免会出汉奸,最好由上海闸北警方为小鬼子指定律师。在杨佳案中他们就这样干的。
为了挠乱视听,日本鬼子可能会请来一些记者采访,这个问题就交给巴东县的有关部门去处之。在郑玉娇案中,他们积累了丰富的对付记者的经验。
在完全掐断被捕鬼子与外界的所有联系之后,他也就只能听我们摆布了。如果日本方面企图找证人出庭为其洗罪的话,那就让被告像周正龙那样拒绝证人出庭为他作出有利证言。
如果那小鬼子拒不认罪,我们可以让曾锦春率领他手下的纪委干部轮番上阵,三天三夜不给水喝,五天五夜不许睡觉,非把那小鬼子整崩溃了不可。
为了让那小鬼子主动配合,我们也可以私下里向他承诺:只要他主动认罪,我们可以在开庭后就放了他,不影响他回家过年。不过请放心,最后该判刑还是要判的。不要怕他说我们作虚假承诺,李庄不也在二审宣判时这样说过吗?谁会相信他的鬼话?谁要说相信李庄的话,那就得问他是站在群众立场上说话,还是站在党的立场上说话?
如果在判决时涉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搞不明白,那也没关系,可以让安徽省司法厅的孙建新厅长带队再赴西欧考察一番。在安徽律师吊证案中,由于国内实在找不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法律依据,而处罚轻了又不解厅长大人对律师之恨,安徽省司法厅就曾专程去西欧考察了一番,然后只用了“与国际接轨”“从严处罚”的理由,就否定了《
宪法》、《
刑法》、《
行政诉讼法》、专家论证意见、安徽省高院和合肥市中院的意见。在这方面,孙厅长还是十分蛮有经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