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好公证行业自身宣传素材,挑选与本地社会公众在经济生活中比较接近的公证事项,通过市民问答、案例等适于群众理解、易于群众接受的宣传手段,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以小见大的方法向公众展现基本法理、程序及典型案例,合理引导群众自觉选择和运用公证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与媒体合作加强对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受众广泛的媒介展现公证作用、报导公证动态,让社会大众感受到原来公证与我们的生活这么近,原来这样的问题可以通过公证解决、这样的公证事项能够解决我这样的问题,达到社会整体对公证认知大提升的状态。
4、网络宣传应得到应用与拓展,在经济程度高、社会基础好、城市化水平高、具备较好受众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网络宣传,并在不断积累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以点带面推广。通过量身定做的网页展现公证行业风采、阐明具体公证事项办理程序、解答群众关心的公证咨询,并尝试将公证宣传在网络这个媒介上得以延伸与拓展,将公证服务向前、向深推进,比如对于一些相对程序化、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通过网络预受理,减少在公证处实地受理的某些程序环节。
5、建立公证行业宣传舞台、形成强有力的公证声音。公证行业应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确立行业宣传方向,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阵地,对原有宣传媒介进行改造、整合,让公证人在自己的舞台上畅所欲言、百家争鸣,让其他行业了解公证,感受到公证行业自强不息、奋发有为、拼搏向上、精于业务、耕于服务的氛围,逐步改善公证行业的社会形象和整体影响力。
(二)以构建有效的宣传方法为公证宣传之重
在构建多种宣传载体之后,应将宣传方法作为公证宣传之重,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注重多种方法的应用。
1、将倾力打造自我宣传之利与努力创造其他方式宣传之力有机结合起来。公证处和公证员本身即为公证宣传的直接载体,在开展公证工作时应始终将自我宣传意识融入其中,将自我宣传行为融入到每一次公证服务之中。在其他宣传媒介选择上,应深入调研、开动脑筋,根据具体情况选取合适的载体,并注重各种载体的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在自我宣传的“内”与其他方式宣传的“外”的把握上,应按照哲学上的内外因关系妥善处理,发挥内外的最佳效果,实现最大的利与力。
2、将“走出去”与“请进来”有机结合起来。公证机构要主动创造条件、寻找时机、选取素材加强对外宣传,要将行业的优点与本公证处的亮点展现给社会大众,要将本公证处及公证员的理论成果展现给业内同仁和其他法律职业交流。同时要引入外界要素至公证行业。将媒体引进来,将公证行业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典型案例、热点话题进行报导,这样既可加强与媒体沟通,又能避免媒体在缺乏有效沟通时的误解、曲解报导,更能在常态下有效宣传公证、在出现危机时掌握话语权;将社会公众请进来,让公众与公证“亲密接触”,积极创造公众参与机会、畅通公众参与途径。如公证行业若建立行业统一标识时,应充分发挥民智,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出谋划策,提出方案及对备选方案投票选择,这样既能形成高价值的公证行业标识,又能在社会上形成公证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