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同学都已经注意到,我多次提到人大法律人这个概念。也有同学问过我,到底什么才是人大法律人的内涵,难道仅仅是在人民大学法学院读书就能够成为人大法律人吗?答案当然不会这么简单。首先我先解释一下什么是“法律人”。 闻名于世的古罗马名著《法学阶梯》中有一句话:“法学乃正义之学”。法律人,从事法律职业的共同体。作为法治理念最忠实的践行者和实施者,理应成为社会正义的捍卫者。法律人首先是做为社会个体意义上的个人,是拥有独立思想、独立人格和独立尊严,追求自由的主体。学会做人是成为法律人的第一步,懂得做人之道理,是你们今后无论是在法律领域还是人生的各个阶段首先要学习的一堂课。只有当你们真正做到有良知、有正义感,加之拥有成熟的法律思维时,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律人,我们所捍卫的法律才能发挥其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大效用,才能真正维护社会上所有人的神圣性、尊严性,实现人的价值性以及人在社会中崇高的价值目标。
六十年的征程铸就了人大法学院的特殊气质,这六十年的风雨又给予了人大法律人什么样特殊的品质和精神呢?作为人大法学院的一名老师和院长,我认为:诚信、宽容,自信及人大法律人所特有的气质是人大法律人精神的一种概括。
人大法律人之精神,在于诚信。正所谓“国无诚不治,家无诚不和,业无诚不兴,人无诚不立”,而作为法律人,诚信更是重中之重。因为,只有每一个法律人做到自身的诚信,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才能实现法律人所追求的理想与目标。
人大法律人之诚,在于对真理的追求,在于对法律的遵守;人大法律人之信,在于平衡纷争之公正,在于利益取舍之不偏不倚。因此,无论以后你们从事什么职业,内心中保持着的那份诚信的光芒必将照亮你们前方的道路,决定着你们事业的成败。
谈到诚信,我不得不提校园生活中存在的“考试作弊”问题,也许开学第一天提作弊问题,有的同学不一定理解。虽然人大法学院已经三个学期保持了“零作弊”的记录,但我心中还是不踏实,传统的作弊方式没有了,但是不是还有我们没发现的高科技作弊方式呢?在法学院为什么不能实行“无监考”制度?作为院长我一直有这样的理想,但实行起来很难。在前两天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中,为了防止考生作弊,司法部和其他部门采用了一些高科技的防作弊方式,比如无线电监测车、便携式检测仪器、无线耳机检测器,目的是让作弊者无处遁形。看到这个报道,我心情是很沉重的,什么是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是希望成为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也就是要考察是否有资格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这样的一种考试,仍需要运用高科技的手段防止考生作弊,那么公众会有什么样的心态呢?公众怎么会相信未来的法官、检察官的公平诚信?怎么会信仰法治?对于选择学习法律的同学们而言,我觉得诚实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价值理念,而要成为生活的信条,身体中流淌着的血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