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不说,作者的观点十分深刻,特别是,将专利制度改革的困难归结为那些技术密集型的大公司,可以说揭露了美国专利制度症结的根本“病因”。事实上,如果和国际专利制度变革的现状参照来分析,可以说,这些大公司不仅不是作者所期待的那种能真正促进创新的专利制度的推手,反而是推动专利制度不断向成本昂贵化、保护客体泛化,专利授权标准不断降低的趋势发展的“元凶首恶”。作者敏锐地看到了现有专利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对真正促进创新的专利制度的阻碍,但却无能为力,只能哀叹,在美国,“为什么改革如此困难?”
书中的亮点之一是两位作者对美国专利局应对挑战所存在的客观和主观问题进行的精辟的分析和尖锐的批判形式。其主要观点是“专利局甚至没有假装查明申请创意的创新性或有效性”,“同一发明被授予大量专利,”甚至“对那些几十年前做出的发明授予大量的专利”。可以说,专利局“正在制造大量的坏事”。当然,客观地看,“坏事”首先是国会和联邦法院实行的“亲专利”政策制造的,是这样的政策导向使专利申请大幅度、不正常地增加。不过,作为直接服务公众的专利局,当然也必须对“坏事”负责。那么,专利局做“坏事”的原因何在呢?
首先,专利局预算不足。从预算角度看,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收入并不能全部用于专利审查工作,而是要有相当部分纳入联邦预算。这首先导致了专利局没有钱聘用足够的审查员。美国专利审查员每年处理的申请超过了100件,审查员们的劳动强度几乎是欧洲专利局同行的两倍。同时,从专利审查员的收入角度看,由于预算不足,也无法有效留住那些熟练的审查人员。一个新入职的审查员一般需要有专业领域的学位,并且还需要有工作经验或者研究生学历,甚至拥有博士学位,每年的收入只有53,000美元,工作20年后,才有希望拿到100,000美元。普通审查员的平均工资是60,000美元。相比之下,一个专利或者知识产权专业领域的法学院的毕业生参加工作(到律师事务所)之日大概就能拿到150,000美元vi。由此,美国专利局人员流失率达到了欧洲的6倍。2001年的统计数字表明,有一半以上的审查员在专利局工作不超过两年。
其次,专利局工作任务定位失误。按照传统的信条,专利局的工作任务应是“颁发有效的专利”。随着“亲专利”政策的推行,专利局的任务实际上转变成为“帮助客户获得专利”。这使审查员把自己的客户限定为直接使用专利制度的公司和个人,审查工作偏离了专利制度的根本宗旨,导致了重大偏差。在受到广泛批评之后,专利局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务:“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使专利申请处理的时间最小化”。但与
专利法的宗旨相比,这仍然存在明显的偏差。作者认为,“确保所颁发专利的有效性”才应该是专利局的核心任务。这事实上表明,专利局审查工作如果完全以直接客户的需要为导向,容易导致降低授权质量,从而使专利权的界限模糊,稳定性差,阻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