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一场声势浩大的“扒粪”运动
司马当
【全文】
20世纪初,美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进入“镀金时代”。然而,由于经济快速发展也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如血汗工厂、假冒伪劣、贪污受贿等等,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腐败问题,尽管还没有达到我们目前这种腐败程度,但也到了足以颠覆社会良知的地步。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名叫林肯·斯蒂芬斯的记者出现了。他通过对政界、商界、司法界和警方的深入调查,写出一篇篇文章进行揭发,并把这些文章结集出版,书名为《城市的耻辱》,并引起轰动。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斯蒂芬斯发现一些市政府和州政府同样存在着腐败和庇护腐败的问题,这个情况使他不能不考虑联邦政府究竟代表谁的利益?为此,斯蒂芬斯拜采访了当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
在谈话中,罗斯福总统提到,为了通过某些利国利民的法案条款,有时也不得不与参议院和众议院做某种交易。在记者的执着追问下(这个记者不懂政治),罗斯福终于说出了某位参议员与他私怨甚深,总在政治上与他作对,几经踟蹰,他不得不认命这位参议员情妇的弟弟当某市地方检察官,此后,这位参议员才很少再对总统发难。
然而,斯蒂芬斯却把罗斯福对他说的这件事报道了出去(真不知美国的“中宣部”是干什么吃的),引起了轩然大波。罗斯福总统怒气冲冲地把斯蒂芬斯召进白宫,指责他“滥用文字”,居然敢公开说总统的行为是贿赂和腐败(罗斯福总统很无能,他本来可以让无所不能的“中情局”将这个不招人待见的记者“失踪”、“自杀”或“精神病”的)
此后不久,罗斯福总统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将这些专门揭丑的记者比喻成为英国作家约翰·班杨的著名宗教小说《天路历路》中的“扒粪者”。
美国的“扒粪”运动历时十余年之久,许多记者和著名作家都参与其中。如弗兰克·诺里斯的《章鱼》、《深渊》,对一些大公司的种种恶行作了生动、逼真的揭露。厄普顿·辛克莱的《屠场》则揭露出芝加哥肉类加工厂的肮脏和黑暗,据说罗斯福总统从此不敢吃香肠,并导致美国政府通过了
食品卫生法。
“扒粪”运动促使美国社会之猛醒,人们被广泛动员起来与各种丑恶现象作斗争,它的后果不但没有动摇和推翻当时的美国政府,相反,却通过揭露出社会上的种种触目惊心的黑暗,促使美国社会自我调节、改革,迅速化解了社会矛盾,使美国社会逐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