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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钓:从民间行动到官方维权

  
  于是,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国也只能回归保护国家利益的主权立场。然而,长期以来,我们的局部主权诉求还是主要服从于“改革大局”,服从于民族复兴所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周边环境。过去几十年内,保钓主要是“民间行动”,而且主要是港澳台及海外华人的居民行动。这种行动固然对保钓有所促进,但在面临日方的行政与军事力量时终究处于弱势,伤亡也时有发生,每每令人扼腕。此次事件,日方不仅肆意“碰撞”,而且公然按照其国内法实施逮捕和审讯,挑衅严重。法律有效性以主权为前提,无论日方法律框架与司法程序如何先进和形式合理,作为其正当性前提的主权要件并不具备,这就是姜瑜所谓的“荒谬论”的法理根据。而大陆历经三十年改革开放,初具大国实力,适时明确保护在发展大局下被“暂时”搁置的主权利益,也是顺理成章。此次大陆官方派出渔政执法船前往保钓,意味着政府的这一责任自觉与策略调整,即保钓从“民间行动”走向“官方维权”。但需注意,日后之保钓,应主要呈现一种官民协作的态势,将维护主权的责任合理分担,人人有责,不可成为“官方垄断”。这种行政执法行为也不应仅仅成为危机之举,而应成为一种常规化机制,无论代价和成本如何,应加以坚持。以“官方”对“官方”,表明中国开始从“发展大局”中适度解脱,运用其改革积累的力量来增强保护国土与领海的决心与实际能力。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事件,政府能够就“保钓”确立相对稳靠的维权框架--“政府主导,民间参与”,以行政力量进行护渔护航和常规管理,以军事力量作为应急后盾,其行动强度至少不应低于日方当前之意志与力量。通过此次事件,中国也可为周边其他争议国提供一种明确的信号:需要正视崛起的中国,清醒而理智地应对从“发展大局”中适度解脱出来并日益对区域乃至于世界承担更大责任的中国的主权利益。东亚局势,其观察框架应以中美关系为主轴,中国之“和平 崛起”与美国之“和平衰落”将成为21世纪世界政治的最重要事件,日韩等国之两端移动需具有“大局眼光”,其真正前途在于“脱美入亚”。当然,中国也需渐次增强其在调控地区事务上的责任感、力量投入与公允性。比如天安舰事件,演化成后来的韩美军演,就是中国区域调控能力不足的证明。中国不仅需要经济崛起,也需要政治崛起和思想崛起,认真思考“什么是中国适合承担的大国理念及其行动框架”。当然,“势”不足,则“道”不彰,继续发展仍是主题之一。

  
  此次事件还显见港澳台联合保钓之势,大陆中央政府应站在中华民族利益的高度,适度统筹保钓之“官方”与“民间”的行动组合,掌握钓鱼岛主权争议解决的主导权,理性引导民间爱国情绪,既不逃避责任,也不使之失控。我们要辩证地看待此次危机,它不是带出了新问题,只是尖锐而完整地呈现了已经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有智慧、勇气与耐心来应对。这是中国大国崛起背景下走向海洋的必经阵痛,也是中国在经济奠基之后通过全面维护主权与协调两岸四地共同利益的重要经验,更是中国探索区域整合与政治思想创新的积极挑战。当然,我们不能期望钓鱼岛问题一次解决--它必然和东亚新秩序的生成同步到来,同时也是中国作为中华民族利益担纲者和区域整合领导者的能力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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