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钓:从民间行动到官方维权
田飞龙
【全文】
近日发生的日方钓鱼岛扣船事件切中中日关系要害,事态严重,双方均持“主权”立场针锋相对,如何了结,尚难预料。中国此次反应强硬,派出渔政执法船赶赴执法,提供保护机制,这表明在大国崛起与海权意识日增的今天,政府已意识到保钓作为主权事项,实现从“民间行动”到“官方维权”的重要性,且保护主权不能长期流于外交辞令,需有持续之实际行动与成效。既往保钓,民间参与较多,政府基于中日关系大局及“韬光养晦”之外交导向,多以申明原则立场和外交沟通解决,但客观上却放任日方逐渐增强对钓鱼岛的行政管理和军事存在。
中方尽管长期使用“主权”话语,但政治思维上却难以将主权思路贯彻到底。所谓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一种将政治问题非政治化的策略安排,希冀双方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替代无法让步的主权诉求,探寻一种非主权化的国际主权争端解决模式。确实,主权对抗至少在目前的国际法框架内很难解决。由于历史牵绊、民族情绪和战略利益所系,争议一方不可能在一场决定性的战争发生之前完全取得争议中的主权利益。钓鱼岛问题,与日韩之独岛(竹岛)争议、日俄之北方四岛争议、南海岛屿争议尽管存在具体原因和情形差异,但根本点在于主权扩展过程中在海洋范围内的冲突。既然谁都难以取得100%的权益,而主权问题是“全有”或“全无”的原则问题,除了战争,可选立场之空间确实有限。这也是争议各国政府立场协调之难度所在。无论是否是民主政府,现代政治都是一种“民族政治”。“主权”范式是西方经典政治理论提供的国际秩序模式,在奠定西方民族国家基础,建构现代国际政治秩序方面功勋卓著,但对于国际间复杂历史背景下的领土/领海争议,其所提供的操作框架日见其拙。主权理论在形式上排除了区域性帝国秩序的可能性,这是一种现代政治规范,要求去除传统政治模式的制度性因素。然而,这种理性主义的思路,可能与某些特定区域的政治秩序的建构存在偏差。一种简明的形式主义理论,貌似很美,很平等,但却很难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路径。中国之政治思想具有“帝国”遗痕,这种帝国路径不似西方那般服务于资本主义扩张,而是一种面向和谐与责任的“中心-边缘”体系,是“爱”的原则从“家”出发经过“国”而达于“天下”的秩序传递图式。不过,这种图式之现实化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作为中心的“中国”具备成为这一体系核心的软硬实力;二是作为“边缘”的其他政治体理解并认同这一非主权化的秩序合理性与正当性。不过,这种以“爱”和“责任”为基础的模式在主权模式及作为其背景的西方政治文明的挑战下,特别是在工业化硬实力和民族主义思潮的冲击下,早已衰微。“天下体系”或“和谐世界”是一种极其深刻的道德理想,但其制度实践也需要政治的载体和交往的智慧。中国的主张,有着传统思维的遗痕,却可能是“一厢情愿”--力量不足,正当性不足,缺乏认同,也缺乏适应现代的操作框架。不过,随着中国之崛起,以及中国政治思想创造力之发挥,区域秩序中的非主权安排也不是毫无可能,甚至可能成为人类寻求争端解决与和平共存的重要出路。但目前,这种思路无论在钓鱼岛还是在南海,显然都无法获得认同,因而不可能取得实质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