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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皈依二三话

法学皈依二三话


杨文昭


【全文】
  
  在最近出版的第271期《财经》杂志上,经济学家沈联涛发表了一篇名为《经济学皈依宗教》的文章。所探讨的乃是近年来经济学所发生的变化——从一门科学的学科变成了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最大拥趸。在文章的最后,沈联涛梦想了一个剧本:火星人在2200年造访地球的时候,发现人类已经自我毁灭,在重重的废墟下面,他们发现了人类最后的财富凭证。火星人最后总结道:“在地球最后的日子里,人们之间兴起了以金钱为崇拜对象的宗教,教堂被称为银行,而牧师就是经济学家”。

  
  无独有偶,细细想来的话,其实这个剧本同样适用于法律人。我们可以设想: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因为金钱拜物教而自我毁灭的话,法律人必须在另一个世界的重建中担起自己的责任,美利坚国似乎就是这样诞生的。作为法律人,我们可以自信地说,法学是这个世界上最早皈依宗教的学问之一。不仅因为法律与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是由于那庄严的法庭如同教堂,规范的律条犹如圣经,而我们所崇拜的则是那神圣不可侵犯的正义。这些,都是法学院所教给我们的,它驱使我们终生去探究法律这种正义的表达方式,并捍卫它的尊严。但是在今天,这些话语听起来已经太过苍老了。我们,该如何去捍卫?

  
  其实,在面对集权国家的时候,经济学家与法律人往往会遇到同样的困境。经济学家在构建自由市场过程中所遇到的制度性障碍,也是法律人想方设法试图去排除的。他们所面对的共同问题在于:如何在自己设计的理想图景与世俗的权力架构之间取舍?最终达到全民笃信自由市场和法治的目标。也就是说,这是一场发生在此岸世界里的宗教斗争,经济学家和法律人的所有努力,从本质上讲是一个传教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所遭遇的种种未及的灾难,正是命运为这群传教士和他们的理论所设下的障碍。面对来自于国家、历史和民族的拷问,这群学人如何应答以取得多数民众的共同信任,成为了经济和法律理论发展的必要经历。

  
  面对拷问,我们不仅要有足够丰富的知识和智慧,更要有足够的勇气去回答,而后者被经验事实证明是更为重要的。这也可以部分解释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倒退的原因之所在。同一期的《财经》杂志还登载了有关“打黑”的两篇文章,都是关于律师处境艰难的话题,其中的苦涩一言难尽。这已经与信仰相距遥远,而到达了尊严和荣誉的边缘,是不得不说的话,即便说了也白说,但还是要说。三十年前,我们制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里面没有法律的字眼,也没有市场的字眼,是因为那时我们确实不懂。可三十年之后,也只加了“和谐”二字,看来执政党对于如何建设一个完整的国家,还真没长多少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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