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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大运输检察机关”体系的改革与启示

  
  (二)制定颁布2010—2015年联邦振兴五大运输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1990—1999年期间,由于种种原因,俄罗斯联邦的经济连续滑坡十年。自2000年普京就任总统起,俄罗斯联邦的经济开始复苏。为实现普京总统咨文关于振兴俄罗斯、大力发展社会经济的目标,俄罗斯联邦在认真研究运输领域现状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2010—2015年联邦振兴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内水水上运输和海洋运输的中长期发展规划》[⑤]。该规划宣布,俄罗斯联邦将在2010—2015五年内,投入大量资金发展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内水水上运输和海洋运输的基础设施,使上述五种运输实现现代化。

  
  (三)签署总检察长命令,重新成立跨地区运输检察院

  
  与实行上述总统驻联邦区全权代表制度和“大运输部”制相适应,也与大力发展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内水水上运输和海洋运输的基础设施相适应,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于2006年12月-2007年5月期间先后签署8个命令,成立了莫斯科跨地区运输检察院等8个跨地区运输检察院[⑥]。2008年5月7日,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进而签署第84号命令,划分了区域性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和其他专门检察院检察长的职权范围(附2009年3月31日作出的修改)》等[⑦]。上述总检察长令协调和加强了对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内水水上运输、海洋运输领域和海关机关执行法律情况的检察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上述四种运输线的畅通无阻。

  
  (四)重新制定和颁布大批运输领域的相关立法

  
  早在苏联时期,苏联就制定颁布了各种铁路运输立法、公路运输立法、海洋运输立法、内水水上运输立法和航空运输立法。目前,与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独立相适应,与全面振兴俄罗斯联邦经济,出台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内水水上运输、海洋运输和航空运输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相适应,俄罗斯联邦于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内重新制定颁布或修改完善了铁路运输立法、公路运输立法、海洋运输立法、内水水上运输立法和航空运输立法[⑧]。

  
  (五)积极配合运输领域的反恐怖斗争

  
  俄罗斯联邦反恐怖活动法明文规定,保障海洋运输安全和航空运输安全是反恐怖斗争主体(俄罗斯联邦国防部)的职责范围。俄罗斯联邦运输部仅在俄罗斯联邦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职权范围内参加反恐佈斗争[⑨]。也就是说,运输领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在运输领域开展反恐怖斗争,是反恐怖斗争主体的重要职责范围。有鉴于此,“大运输检察机关”体系的改革,也应在一定范围内配合在此领域的反恐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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