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伊妹儿通讯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成功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纪实
竺雨迪;钟建林
【全文】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实现司法为民便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充分利用电子传真、电子邮件(伊妹儿)等信息社会新型通讯方式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地方便诉讼当事人,最高效率地实践司法为民,最终促使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真正做到了“快速裁判,案结事了”。
【案件索引】
(2010)芙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调解书》,2010年9月1日。
【审理经过】
2010年6月18日,法院立案受理原告了张三诉被告某银行信用卡纠纷一案。基本案情:2010年5月24日,张三因购买房产之需,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却被告知有不良信用记录(还款逾期XX次,欠款金额共计XXXX元),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查实,是由于张三曾在某银行办理的一张卡号为XXXXXXXXXXXXXXXX的信用卡欠缴了年费,因而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张三对此不服,诉至本院,请求判令某银行消除张三的不良信用记录及欠缴的年费XXXX元;赔偿张三经济损失XX元钱并公开登报道歉。
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后,立即审阅案卷材料,发现此案还是存在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遂在尽快安排法官助理(兼书记员,下同)向某银行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后,立即指导法官助理打电话给某银行的全权委托代理人,询问张三在某银行办理和使用信用卡的真实情况、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真正原因、某银行是否有调解的意愿等,并建议某银行主动与张三联系协商解决纠纷。在得到某银行委托代理人的肯定答复后,法官助理即马上电话征得张三同意,将张三的手机号码告知某银行的委托代理人。
随后的几个星期内,法官助理在双方之间来回电话沟通斡旋,及时跟踪双方庭外协商的进展情况,并合法合理地劝导双方当事人。对张三:此案为合同纠纷;就算某银行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也只是财产性质的民事责任;公开登报赔礼道歉的责任承当方式,主要适用于侵犯名誉权等人格权纠纷案件,一般不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如果张三放弃登报道歉的要求,也算是给某银行一个机会,那么双方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会要大许多。对某银行:一定要尽快查清不良信用记录产生的真正原因是否确实是张三存在违约欠款行为;如果张三并不存在违约欠款行为,而是某些客观原因所致,尤其有可能是某银行自己某些管理不到位的原因所致,那么就要有勇气承认自己的工作失误,并举一反三加强信用卡管理,避免今后发生类似纠纷;鉴于不良信用记录对一个人生活的负面影响巨大,故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务必以诚恳的态度和积极的行动赢得张三的理解和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