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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农村环境法制,加强农村环境法治建设问题的研究

  
  目前在我国关于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还处于空白状态,使农村环境执法无法可依,对农村环保工作十分不力,因此,在当前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一个关于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法律,切实防治农村水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这个法律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如下方面:
  
  ①农村水污染防治法的指导思想;
  
  ②农村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a、防治污染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调面源污染防治及源头控制;c、公众参与原则。
  
  ③建立农村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制度,除了规定在《水污染防治法》所确立的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外应结合农村水环境污染的实际和特点,增加:a、面源污染防治和源头控制的制度;b、突发事故申报及应急措施处理的制度;c、水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④建立统一管理的专门环境执法机构。
  
  2.制定《农村清洁生产促进法
  
  ①《农村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概念和宗旨
  
  《农村清洁生产促进法》就是调整人类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依照生态学规律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有机融为一体,使环境污染防治的末端处理变为污染预防,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农业生产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使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循环所发生的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清洁生产促进法》就是农业可持续发展法。其宗旨是为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调节人类农业生产与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关系,即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关系,促进农业生产与环境、农业产业结构内部的和谐循环,保障农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实现人民生活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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