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律志愿者工作机制有利于推进国家的法治建设。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已写进了《
宪法》,成为举国上下为之奋斗的崇高目标。法治,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的法治,更是普天之下芸芸众生的法治。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建设四大环节当中,守法的价值实际上比其他环节的价值之和还要大。因为只有全民守法,才能有真正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守法的前提是普法。普法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宣传介绍法律条文,而应当是真实到位的、真正普及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的普法。也就是说,普法应当是深度的,而不是肤浅的;应当是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法律志愿者是法律信仰的坚守者,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是法律技能的传授者。法律志愿者的工作,实际上是对社会民众进行深度普法,有利于增强社会民众的法律意识,有利于提高社会民众预防法律纠纷的能力和依法化解法律纠纷的本领,从而有利于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
四、法律志愿者工作机制有利于培养法学青年,推进法学教育。
高校学子是未来祖国各项事业的中坚,更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希望所在。他们的法律信仰如何,他们的法律技能怎样,都意味着法学教育是否成功,意味者我们的法治建设事业是否后继有人。法学教育必须讲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司法实践则必须亲近和顾及法学教育。我们的法律志愿者,都是由高校优秀的法学研究生担任。他们具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更具有迫切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愿望和激情。由他们积极参与法律志愿服务工作,直接回应社会民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能促使他们真正了解社情民意,能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能检验他们的学习效果,能提高他们毕业后以法律服务社会的技能和本领。一句话,法律志愿者工作机制,对高校法学青年的学习和成长,对高校法学教育的创新和发展,可谓百利而无一害,善莫大焉!
法律志愿者工作室是我们芙蓉区法院和中南大学法学院在“理论联系实践”这一理念指导下友情合作的产物,在湖南省可是首创。今天的法律志愿者工作室朝阳社区站揭牌成立仪式,确立法律志愿者社区巡回工作模式,是对法律志愿者工作机制进一步的创新和发展。法律志愿者工作机制的价值追求,必然会在社区巡回工作模式下进一步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