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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立宪新政缘何失败?

  
  于是清廷发布上谕,宣布“仿行立宪”,内称:“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立宪必须要有预备期,其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因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所以必须待各项改革举措次第实行后,“使绅民明晰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

  
  拥护立宪的人们,也即立宪派,并不买这种空头支票的账。他们发动全国性的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以尽快实行立宪。请愿运动遍及18省,甚至波及海外华侨与留学生。全国签名人数可考者达15万之众。

  
  在各地立宪请愿活动的强大压力下,清廷于1908年8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核准宪政编查馆拟定的九年为期,逐年筹备宪政,期满召开国会。清廷之所以同意九年为限,不再让步,主要是因为不断高涨的请愿活动有可能危及国内的政治稳定。同年11月,光绪帝与慈禧太后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相继去世。不足三周岁的溥仪(宣统帝)继承了皇位,其父载沣监国摄政。清廷宣布恪守九年预备立宪的既成决定。

  
  立宪派数次请愿,却请出个“皇族内阁”

  
  光绪帝和西太后相继去世后,小皇帝溥仪只是一个权力的象征。权倾一时的袁世凯引起了满洲贵族尤其是皇族的恐慌。1909年初,清廷发布上谕,将袁世凯“着即开缺回籍养疴”。摄政王载沣代替小皇帝溥仪出任全国陆海军元帅,其弟载洵出任筹办海军大臣,另一弟载涛及宗室贝勒毓朗为管理军谘处事务大臣。

  
  立宪派反对清廷权力的这种高度集中趋势。此前业已成立的各省谘议局,于1909年11月派出自己的代表云集北京,策划组织国会请愿活动。翌年1月,“请愿国会代表团”向都察院递交请愿书,要求清廷“期以一年之内”,“速开国会”,以定治本大计。清廷断然拒绝了请愿代表的要求。

  
  立宪派迅即组织第二次请愿活动,并成立“请愿即开国会同志会”,京师设总部,各省设分会,又创办报纸竭力鼓吹。1910年6月,十余个政治团体向都察院递交了第二份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书,但依然没有得到清廷的善意回应。立宪派大失所望,他们的离心离德倾向越加严重。

  
  是年10月,立宪派再次请愿。清廷御用的资政院也向清廷最高层建议考虑这些“民意代表”的建议,从速召开国会。十七省督抚、将军也联名奏请清廷充分考虑民意,缩短立宪期限,即时设立内阁,明年召开国会。清廷被迫于11月发出上谕,宣布将原定九年的预备立宪期限缩改为五年,定于宣统五年开设议院。但又强调这是“缓之固无可缓,急亦无可再急”的“确定年限”,“一经宣布,万不能再议更张”。因此当一个月后,东三省的代表又一次来到京师递书请愿,要求明年召开国会时,清廷竟下令军警将东北请愿代表押解回境,同时谕令有关督抚,对学生滋事予以弹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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