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制度之变殷鉴我国金融改革
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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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当地时间2010年7月21日,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在华盛顿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金改法》。该法共历时13个月的阵痛终尘埃落定。
作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发源地的美国,如何深刻反思并弥补制度过失一直是全球关注的热点。美国当地时间2010年7月21日,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在华盛顿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金改法》。该法共历时13个月的阵痛终尘埃落定,被视为是上世纪大萧条至今覆盖范围最广、严厉程度最高的金融法,各界对其关注程度之高,远超当年的《金融现代化法》和《萨班斯法》。
由于美国是法治立国,现代金融的发展又是以制度为基准,《金改法》的出台成为了美国政府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做出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华尔街的运行模式将发生实质性转变。百年来,华尔街雄踞国际金融中心之首,它的每一次异动都会影响全球。本次金融制度改革立足于“竞争”,唾弃了“自由主义”,揭开了国际社会将以制度捍卫金融市场竞争时代的序幕。
根据美国三权分立的传统,法律的出台必须经过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审议通过后再由总统签署方能生效。两院审议法案期间,确保美国金融的国际竞争优势成为焦点。参议院7月15日表决时,议员们对金改法是否会减弱华尔街的世界竞争力争论不休。根据相关材料统计显示,围绕“竞争”两字的激烈争辩就多达15次。
长期以来,金融制度规范多被视为不适用于竞争制度,《金改法》的颁布扭转了历史。从法律条文及立法精神来看,“竞争”理念贯穿始终。长达2300余页的条文直接提及“竞争”共48次,与竞争密切相关的“规模”被提及42次、“集中”被提及25次、“并购”被提及21次、“滥用”被提及18次、“反托拉斯”被提及16次,加之对受益于竞争的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本身就是该法的一大宗旨,整部法律充满了对“竞争”价值观的推崇。
一方面,立法者通过制度设计来优化金融竞争环境,在防范金融垄断行为对市场造成破坏的同时,强化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当局在加强金融竞争性监管的同时,着力突出以制度巩固美国金融的世界领袖地位。这次举世瞩目的华尔街制度变革过程中,立法者通过制度锁定“竞争”,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全新的现代金融战略思想,特别值得我国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