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权利之根的法理分析
以德沃金的权利理论为立场
罗时贵;夏阳
【摘要】形成农民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农民权利的缺失和农民对权利的淡薄,而是政府 缺乏对农民平等地尊重和关切。德沃金的权利理论为政府应该如何以及农民可以如何提供了立论依据,使政府在权衡农民的利益时能够定位自己的立场,而不至于对农民的保护仅流于形式上的口号和目前空洞的理论说教。只有平等地尊重和关切才能切实保障和落实农民的权利,这是农民的权利之本,权利之根。
【关键词】农民问题;原因分析;德沃金;权利理论
【全文】
“三农”问题一直制约着中国和谐社会的进程和发展,就农民土地问题一项而论,因征地补偿问题而造成农民上访案件有增无减。据最近五年的统计,由五个农民以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全国大概有七万八千件,其中百分之三十五是农民维权,而农民维权当中百分之七十是因为土地征用补偿问题,由此造成的失地农民的其它问题层见叠出。因此,农民问题不得不再次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反思。
一、问题群的产生
农民上访维权现象促使我们深究问题的状况,只有把握问题的状况,才能究其根源,从而面对问题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概括起来,农民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民权利缺失的现实状况,具体表现为:农民政治权利的缺失;农民经济权利的缺失;农民文化权利的缺失。此外,有学者进一步认为农民还存在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等等。因此,目前对于农民权利缺失的现实状况已形成基本的共识,但对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其对策确为同源异流,莫衷一是。如林兴初认为:“农民权利困境的产生是由于国家制度对农民进行了太多的限制,国家对农民一贯实行的是利益政治而非原则政治,往往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安排,是用制度对农民权利的合法性剥夺”;郭哲却认为,农民沦为弱势群体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的法律与政策,法律与政策导致农民权利缺失状态;而季建业认为,农民权利缺失的原因一是农民自身的因素,如权利意识淡薄,小农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二是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差别政策对农民的歧视。总之,对原因的形成之说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由于对形成原因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差异,所以,自然会影响到对问题解决的决策和思路问题。之所以当今农民问题一直悬而未决,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对形成农民问题的根本原因探究,所以,本文立足于对形成问题的原因分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找到问题解决的良方妙药。那么,形成农民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如何看待原因?原因项下应该持有什么立场?原因项下如何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