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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陕西)休假法规汇编

  
  
  
  
  
  
  
  
  
  
  
  
  
  
  
  
  
  

  
应参 照上款规定执行。

  
实行晚育的,(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

  
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男方护理假

  
实行晚育的;

  
男方护理假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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