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陕西)休假法规汇编
齐精智
【全文】
本文依据国家及陕西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对带薪年休假、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从休假内容、使用条件和工资待遇等方面作了粗浅的归纳,以便大家查找使用。
种 类 |
适 用 条 件 |
休 假 内 容 |
休假工资待遇 |
法律依据 |
带
薪
年
休
假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职工连续工作12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
1、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未休年假的补偿: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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