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华:最大障碍:第一、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并不是说我们本科什么都没学。事实上,任何一个过了司考的人,基本上都把中国大半的鸿篇巨著般的法律条文读过一遍以上。但我所说的“局限性”是指法律所涉及的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的局限性。正如我刚才所言,法律不是法条,仅懂得法条和法律理论没用,必须结合实际,好比要做公司的法律顾问,至少得对公司的管理、公司的内控体系、公司的HR、公司的财务制度等有粗浅或者一般或者稍微深入更或者非常专业的了解,才能支撑起法律实务的实施。第二、缺乏真正的实习经验和经历。多半学生的实习只是为了混学分,去实习只是端茶倒水,没好好在里面学到东西,这也就让法学实习大打折扣,而且还浪费了时间。
至于让人进入了又不得不离开,原因估计有很多,但我不好说,我说我能预见到的,还是那几个原因:周期过长、待遇过低、工作过于辛苦,早期的工作卑微没有地位等等吧。
谭敏涛:我也一直认为,应该让法学学生大一暑假就去实习,让他们每个寒假和暑假都在实务中学习,这样到了学校的理论学习,才更能知晓社会真正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而自己又是什么样的法律学生,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实践是检验法学学生能力的最好标准。但是,诸多的法学学生缺少了这一环节,他们只知道在学校学校书本知识,而忘却了在实务中学习操作技能,这样,势必让他们在选择法律职业方向时陷入迷茫。一个知识储备不够的法学学生除了考进公检法外,很难在社会上找到需要法学学生的工作,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学学生就业难的一个原因——实务技能欠缺,法律操作技巧没有,因为他们在校期间就没有重视实务能力的培养,走向社会当然不被看好了。
最后,再结合近期中国律师被误读和误解,被行政当局限制和严管,你怎么把脉中国律师的未来?你觉得在中国,律师的职责或是定位应该是什么?
李慧华:我的看法是,律师应该是风险防范专家,律师,应该是一种旁观者的角色,为客户从各角度分析、防范风险,是建议客户怎么做比较好,而不是强迫客户接受自己的观点,更不能是一味迎合客户的需要。律师是一个独立的第三人,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独立思考,、我提倡“客户至上”但不是完全作为客户的傀儡。
至于涉及政府那块,请恕我没有那个能力来分析这个问题。
谭敏涛总结:律师,当以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追求目标,让守法者不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仰,让违法者畏惧法律的惩罚,让社会处在和谐的正义光芒之下。而民众对律师的误读和误解这是任何一个职业的必然路径依赖,中国律师需要做的就是以当事人利益为重,以依法办案为原则,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尺度,让民众切实和切身感受到律师于当事人、于这个国家、于这个社会的贡献和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