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调适到社会回应
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模式分析
薛刚凌;潘波
【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到本世纪初已完成了五次阶段性行政体制改革,但都主要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利益多元的社会格局正在形成,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要积极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反映市场经济、多元社会、民主政治和管理规律的要求,确立社会回应型改革目标模式,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关键词】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经济调适;社会回应
【全文】
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研究的是什么类型的行政体制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是对行政体制的理想类型和状态的未来展望。[1] 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学界已有多种论述,如法治政府、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等。这些观点反映了改革的部分价值取向,也提出了一定阶段内的具体目标,但很少从行政体制与整个社会的关联以及行政体制背后利益主体的角度研究改革的目标模式。因此,有必要对改革的目标模式进行深入探讨,把握行政体制改革的理性价值,为改革各阶段具体目标的设定及其实现提供借鉴。
一、经济调适型改革评析(一)经济调适型改革的实践1978年改革开放到本世纪初,以历次党代会和中央政府换届为契机,我国完成了五次阶段性行政体制改革。1982年,随着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中央开始下放经济管理、财政收支等方面的权限,对各级政府机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精简,并提出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1988年改革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成为改革目标。1993年改革提出,要重点解决政企不分、关系不顺、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等问题。1998年改革的目标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2003年开始的改革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应集中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改革目标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这些改革在政府职能转变、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方式创新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仔细分析来看,这五次改革并不是直接从体制本身切入,而是“从经济政策调整开始”[2] 。经济改革中新政策的出台,要求行政体制有更多的灵活性;经济改革中每一次认识的深化,都对政府职能及作为其载体的机构提出新的要求,这也往往成为新一轮改革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