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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质量纠纷诉讼指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齐精智律师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六、消费者以缺陷产品侵权为由起诉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原告是婴儿。

  
  婴儿作为缺陷产品的直接受害人才是侵权诉讼的原告,婴儿父母应当作为原告法定代理人而非原告。由婴儿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七、消费者起诉生产者或销售者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以上赔偿为补偿性赔偿,消费者还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惩罚性赔偿。本律师认为两者可以并存。

  
  八、消费者应当准备的与诉讼相关的证据

  
  1、消费者应当证明确实食用了某品牌的奶粉;

  
  2、消费者因食用某品牌的奶粉而遭受的人身损害。

  
  九、缺陷产品是什么意思?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在法律上,缺陷产品特指因存在合理的危险而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产品。所以,缺陷产品只能在侵权诉讼中出现。

  
  十、奶粉生产者应依法召回问题奶粉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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