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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的模糊综合评价

  
  B1=(B11,B12,B13,B14,B15),根据最大隶属原则,确定评语B1j,并记评语B1j相对应的分值等于max(B1j)

  
  2)在U2上作模型变换

  


  
  B2=(B21,B22,B23),根据最大隶属原则,确定评语B2j,并记评语B2j相对应的分值等于max(B2j)

  
  3)在U3上作模型变换

  


  
  B3=(B31,B32,B33,B34,B35),根据最大隶属原则,确定评语B3j,并记评语B3j相对应的分值等于max(B3j)

  
  2.2.6引入总的评价总分T

  

  评价总分说明:满分为100分,60分是及格。违反程序、判决过轻、判决过重,只要有上述一种情况出现,则肯定评价总分不及格。如果是同一专家评审组同时就几个刑事审判作出评价,显然刑事审判之间可以比较。

  
  3. 结束语

  
  本文的两个假定,即假定法定刑罚设置和现行刑法程序设置是科学的。实质上这两个问题的研究涉及很多方面,比如法定审限的制定依据是什么,如何论证(可能要多学科的综合论证),是否论证等等。实际论证后,也许并非本文所假设的结果,而是很有改进的必要或者至少指明努力的方向。“何不借鉴西方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利用现有的物质条件,也设计出一个法学理论的‘曼哈顿工程’或‘阿波罗计划工程’,制定‘三、五、八’规划,集中人力和物力,进行规模不等的实证调查和理论攻关,争取每三、五年为决策部门提供一套完整的操作方案或可供选择的理论模式,真正解决一、二个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夏商周断代研究取得重要成果,绝非史学家一家所为,但该问题的解决又促进了史学研究。毋庸讳言,目前法学研究领域,亟需解决的一些课题,只有采用跨学科的协作研究方式,才能有所突破。本文的两个假定问题也不例外。

  
  在运用层次分析法时,有两点作法,没有从数学上加以证明,这有赖于数学专家的进一步论证。一是构建层次模型能否引入判断框图;二是没有对不同的问题设置统一的评语集,而是根据不同问题,分别设置评语集。

  
  综合评价是将专家的评价结果定量化处理,吸收了专家的集体智慧,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要注意专家的选择有代表性并保证工作的独立性,与被评价案件没有利益相关,即引入回避制度。

  
  该方法可以应用于法律领域的一些其他问题,三层甚或更多层次都可以(本文只有两层),关键在层次模型图的构建和权重的确定,而权重的确定不仅可以用1—9标度法来确定,还可以先初步确定粗略的隶属函数,再通过“学习”和不断的实践检验,逐步修正和完善,逐渐向主观和客观相一致的目标逼近。

【作者简介】
宋为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38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法学学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工程硕士。发表法学论文一篇《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之数额标准商榷》中国刑事法200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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