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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招生地域歧视的五大危害

  

  当然,大学招生制度只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诸多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无论是高等教育还是基础教育资源的分配本身就带有严重的地区不平等。例如河南省人口是上海市的9倍左右,但上海重点示范性高中的数目却远多于河南,而各类高校特别是重点院校在上海投放的招考指标也远多于河南。[20] 高等教育机构更是全数集中在城市,广大农村没有一所正规大学。绝大多数“985”、“211”或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都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例如北京有23所部属院校,上海有8所部属院校,而河北省只有一所部属院校,广西省则没有任何部属高校。[21] 这些全国重点院校虽然直属中央,但是在录取标准上对“地方子弟”给予明显照顾,直接造成高校生源“本地化”。数量分析表明,部属院校在地方的数量分布和当地招生名额之间存在明显的统计相关性。[22] 这种相关性是招生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自然结果,但是在宪法平等原则面前却显得如此反常。在各大城市已经占尽了教育资源的“天时”、“地利”的情况下,再对这些城市的考生降低录取标准,无论于法于理都是站不住脚的。


  

  四、地方保护削弱社会竞争力另一方面,大学招生制度的不平等不仅违背公正,同时也损害效率。高考的首要目的显然是为大学发现适合其培养的人才。在某种意义上,大学就是一个人才加工厂,用知识将来自各地的可塑之材锻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如果我们承认人的资质有差异,如果目前的高等教育资源还不足以像基础教育那样普及和均衡,那么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就必须被用在“刀口”上——也就是资质和知识潜力符合公认标准的可塑之材。虽然教育标准仍然在教育学上有争议,但是仍然存在相对公认的衡量标准。如果我们不接受用抓阄的方法决定谁上清华、北大,那么惟一的选择就是通过考试。在这个意义上,科举制度确实堪称中国的“第五大发明”。虽然科举考试存在致命的缺陷,但是它还是对于发掘中国古代社会的人才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23] 可以说,没有科举考试,中华文明就不可能维持如此久远。和科举制一样,当代高考制度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筛选作用。虽然高考也同样存在试题质量等问题,但是高考对于选拔人才的成绩还是不容忽视的。[24] 如果我们接受高考作为甄别人才的有效手段——至少在试题和科目改良之后可能为社会所公认,那么高考就是为大学“加工厂”配备人才“原料”的关键步骤;最好的大学培育素质最好的学生、造就最优秀的人才,对于提升一个国家的竞争力来说显然是“强强联合”的最佳配置。因此,“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不仅是广大考生和教师的夙愿,而且也是社会发展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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