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解读与分析

  
  2.3. 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解析:主要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导致出资各方股权比例的变化,比如企业增发资本,某些股东放弃购买权等导致投资者股权比例调整等。需要关注的问题,如果外方放弃认股权导致其出资比例低于25%,是否存在补缴税款的风险,个人认为应该不需要补缴税款。

  
  2.4. 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解析:股权质押权变现导致第三人成为企业股东,如果该第三人是国内企业,仍然需要关注因外商出资比例的变化可能产生的税务的风险。

  
  2.5. 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2.6. 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解析: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如果合并或分立,合并分立前的税务上优惠政策如何衔接及承继,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此问题的规定。

  
  2.7. 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3. 企业股权变更的要求与限制

  
  3.1. 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

  
  3.2. 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

  
  3.2.1. 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变更而使用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外资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3.2.2. 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3.2.3. 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其全部股权,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