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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犯、正犯、主犯之间的关系

  
  (三)我国总则未规定共犯与身份并不影响相关问题的处理

  
  诚然,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刑法总则中都明文规定了共犯与身份的处理。可是,即便总则中规定了共犯与身份,对于身份的分类和适用仍然存在重大分歧,而且,理论共识是没有身份的人参与身份犯罪时不仅能成立有身份者犯罪的共犯,而且能成立共同正犯。[31]这说明,即便存在共犯与身份处理的明文规定,要正确处理共犯与身份问题,还必须根据“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等刑法基本原理加以解决。我国虽然不采用大陆法系所广为承认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的三阶层体系,而是采用具有中国特色的平面式的四要件体系,但不可否认,所有构成要件要素要么为违法性提供根据,要么为有责性提供根据,[32]因而,在我国也可以将身份分为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根据“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刑法基本原理,也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参与违法身份者犯罪的,根据违法的连带性,非身份者成立违法身份犯罪的共犯;参与责任身份犯罪的,非身份者按照本身的责任承担刑罚。

  
  三、总结

  
  实行犯是相对于非实行犯而言的,正犯是相对于共犯而言的,主犯是相对与从犯而言的。按照传统的形式的客观说,正犯等于实行犯,狭义的共犯等于教唆、帮助犯。但是,采用正犯共犯区分制的国家在共犯的处理上不只是要考虑定罪问题,更要考虑准确量刑的问题。而按照形式客观说的本来立场,仅仅参加共谋而没有分担实行行为的人不成立正犯,只能按教唆、帮助犯处理,但实务认为这样处理不合理,于是,日本实务界不顾理论界的长期反对,长此以往、我行我素地肯定共谋共同正犯的成立,在德国,根据行为支配论,即便没有分担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只要对犯罪过程存在支配,就有成立共同正犯的余地。这样,在广泛承认共谋共同正犯、行为支配论,肯定实施了实行行为的从犯,以及将望风行为普遍认定为共同正犯的背景下,传统区分正犯与共犯的形式客观说已经土崩瓦解,代之以根据在共同犯罪中实际所起作用大小认定正犯与从犯的实质的客观说立场。而根据作用大小认定正犯与共犯,与我国共犯分类上的主从犯区分制不谋而合。因而,在一定意义上说,正犯共犯区分制下的正犯相当于我国的主犯。形式上、表面性地争论两种共犯体系孰优孰劣已经没有意义,重要的是,在现有共犯体系下,如何解决共同面临的共犯论问题,以有效打击日益严重的共同犯罪现象。

【作者简介】
陈洪兵,男,湖北荆门人,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刑法学研究。
【注释】
陈兴良:《共同犯罪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5-169页。
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88页。
参见龟井源太郎:《正犯と共犯を区别するということ》,弘文堂2005年版,第2-13页。
参见町野朔:“惹起说の整备·点检—共犯における违法从属と因果性”,载松尾浩也、芝原邦尔编:《内藤谦先生古稀祝贺记念论文集·刑事法学の现代的状况》,有斐阁1994年版,第116页以下。
参见西田典之:“共谋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内藤谦ほか编:《平野龙一先生古稀祝贺论文集(上)》,有斐阁1990年版,第364页以下。
参见香川达夫:《刑法讲义总论》(第3版),成文堂1995年版,第335页。
参见泷川幸辰:《犯罪论序说》(改订版),有斐阁1947年版,第181页一下、第199页以下。
参见佐伯千仞:《4订刑法总论讲义总论》,有斐阁1981年版,第343页以下、第351页以下、第357页以下。
参见西田典之:“共谋共同正犯について”,内藤谦ほか编:《平野龙一先生古稀祝贺论文集(上)》,有斐阁1990年版,第364页以下。
参见山口厚:《刑法总论》(第2版),有斐阁2007年版,第323页。
参见草野豹一郎:《刑法要论》,有斐阁1956年版,第118页。
参见山中敬一:《刑法总论》(第2版),成文堂2008年版,第872页。
参见金子正昭:“刑法における多数参与犯の理论”,载《第一经大论集》第23卷别册(1992年,第275页。
参见 大塚仁:《刑法该说(总论)》(第四版),有斐阁2008年版,第305页。
参见前田雅英:《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东京大学出版会2006年版,第438页以下。
参见龟井源太郎:《正犯と共犯を区别するということ》,弘文堂2005年版,第94页以下;齐藤信治:《刑法总论》(第六版),有斐阁2008年版,第281页以下;等等。
Vgl. Roxin, T?terschaft und Tatherrschft, 7. Aufl., 2000, S. 107 ff., 527 ff,; Roxin, StGB Leipziger Kommentar, 11. Aufl., 8. lieferung, 1993, §25, S. 47 ff.; 桥本正博:《行为支配论と正犯理论》,有斐阁2000年版,第64页以下。
参见龟井源太郎:《正犯と共犯を区别するということ》,弘文堂2005年版,第93页。
参见井田良:《刑法总论の理论构造》,成文堂2005年版,第348页以下;桥本正博:“正犯理论の实质的基础—共谋共同正犯论を中心に”,载《现代刑事法》2号(1999年),第25页;山口厚:《刑法总论》(第2版),有斐阁2007年版,第301页;等等。
金光旭:“日本刑法中的实行行为”,《中外法学》2008年第2期,第242-243页。
参见西田典之:“共犯的分类”,载马克昌、莫洪宪主编:《中日共同犯罪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1页。
参见龟井源太郎:《正犯と共犯を区别するということ》,弘文堂2005年版,第8-9页。
日本最判昭和25·7·6刑集4卷7号1178页〔344〕。
参见林干人:《刑法总论》(第2版),东京大学出版会2008年版,第398页。
参见川端博:《新论点讲义シり—ズ6 刑法总论》,弘文堂2008年版,第233-234页。
《最新意大利刑法典》,黄风译注,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2页。
参见高桥则夫:《共犯体系と共犯理论》,成文堂1988年版,第38页以下。
参见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26页。
参见浅田和茂:《刑法总论》(补正版),成文堂2007年版,第409页以下。
参见马克昌主编:《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53页。
参见和田俊宪:“共犯と身份”,西田典之、山口厚、佐伯仁志编:《刑法の争点》,有斐阁2007年版,第104-105页。
参见张明楷:“论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第92页以下;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06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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