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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律师的“溶冰行动”

  
  说到这里,李洪华律师十分感慨地说:现在有法不依的情况十分严重,如果各级地方政府都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这些信息早就主动公开了,还需要我这样去申请、去诉讼吗?

  
  我说:其实有些政府部门也未必不想依法公开某些信息,只是他们的思维和认识与老百姓的思维和认识差距太大了。在一些官员眼里认为很正常的事,在老百姓看来就成了不可思议的事。比如去年财政部曾在网上公布了“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主楼一二层三个卫生间装修改造项目中标的公告”,中标金额为149.123万元,结果在网上被骂得一塌糊涂。官方认为,办个奥运,搞个阅兵,开个世博什么的,随便就可以花上几千上亿或上万亿,人大会议中心这么神圣的地方,装修三个卫生间花一百多万太正常了,也就是几顿饭钱的事。可老百姓什么时候见过这等奢华,在西部一些省份,花二十万就能建一所小学校,一百万可能是十个农民倾其毕生精力都挣不来的钱。于是老百姓就大惊小怪起来,弄得财政部好不尴尬。这里存在着如何让中国老百姓必须容忍政府奢华的“政治教育”过程。因为奢华也是一种“政治”,所以他们经常教育老百姓要讲“政治”。

  
  听说普陀区司法局已找你谈话了,是不是也想让你“讲政治”,多一点“政治敏感性”呢?前两天我曾收到一个朋友的短信,说到李洪华的这段遭遇。

  
  李洪华律师承认有这回事儿,并且所里的“领导”也在劝他,希望他就此收手,不然这个所里就可能不好再“收留”他了。

  
  你骇怕吗?我问。

  
  李洪华转身从公文包里掏出一面国旗。他说:我一直随身带着她,她就是我的护身符。我想我做这件事是为了我们这个国家的进步,如果有一天我失踪了,被暗杀了,那也是为了这个国家而死。战争年代那么多烈士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而抛头颅、洒热血,而我为了让这面红旗永远飘扬,就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也是值得的。

  
  过了一会儿,李洪华律师告诉我,他做这件事也是作了最坏打算的。本来他也有助手,还有其他律师的支持,但他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包括打字、装订、邮寄的活儿都是他一个人完成的,他不想为此连累任何人。

  
  我笑了。说:后果不会那么坏,毕竟我们这个国家还在进步,而你所做的这一切不仅是对这个国家有益,并且对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也是有益的。那些找你谈话的官员也未必就是受上级指使,他们只是给自己留条后路,一旦上级怪罪下来,他们便可以说早已找李洪华谈话了,但李洪华不听,不怪他们的。其实,他们不也与我们一样希望我们这个国家的民主与法制进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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