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拆迁变法虽然也公开征求意见并收集了公众对征求意见稿的六万多条评论,但是人民对制度改革的参与仍然是十分间接的,甚至连新条例是否已“胎死腹中”都不知道。和地方政府可以直接游说并影响中央有关部门相比,人民只能在外围反映自己的诉求并产生模糊而间接的压力,至多通过几个学者来回传递信息。学者确实可以提出很好的建议,但是显然无法触动强大的既得利益势力。为民请命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在民主机制缺失的环境下发挥了官民沟通的桥梁作用,但是历史早已证明这种作用注定是有限的。司法改革在法学界几乎取得了一致认同,但末了还是开倒车,就是一个缺乏人民支持的改革难免失败的明证。要将拆迁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下去,人民还得有机会站出来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权利、推动对自己有利的改革。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没有必要总是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躲躲藏藏、暗地游说的“影子”。如果地方确实存在正当的财政需求,完全可以公开表达执政遇到的实际困难;既然地方财政和发展最终都应该是为了人民自己的利益,人民肯定不会坚持不通情理的要求。作为拆迁变法的决策者,中央与其独自面对地方政府的压力,不如给人民直接参与、表达和讨论的机会,用人民的力量去抗衡地方既得利益。
目前,有关部门一些起码该做的工作还没有做。譬如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国务院法制办收到不过六万条修改建议,梳理总结这些修改建议并公布于众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征求意见结束后立法又成了一个封闭过程,仿佛这些公开建议也成了不可示人、不可讨论的“国家秘密”,甚至此学者都不知道彼学者提了什么建议,公众更是被蒙在鼓里。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征地拆迁的一些基本事实和是非问题都不清楚,更谈不上推动任何具体改革方案。征地拆迁的一个焦点问题显然是征还是不征、拆还是不拆,而地方政府和公众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截然对立,中央也感到进退两难;地方政府之所以坚持征地拆迁,无非是为了土地财政,但是究竟谁应该对中国的地方财政问题负责?中国社会发展是否需要动用公权力强制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是否真正符合人民的长远利益?这些基本问题只有在人民广泛参与的公开讨论中才可能找到答案,而只有在回答了这些问题之后,才可能找到中国征地拆迁问题的症结并设计有效的改革方案。最后,也只有在民意的强大支持下,才能突破既得利益的重重障碍并落实真正对人民有利的制度改革。
孙志刚时代值得怀念,但是要推动征地拆迁变法,中国还需要超越那个时代的变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