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土地和矿产资源政策。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规定的土地和矿产资源政策的工具目标有以下几点:(1)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收入。对受灾地区为安置受灾居民新建各类安置住房以及非地震受灾地区为安置受灾居民新建各类安置住房;受灾地区的行政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毁损,需要在原地区进行重建或迁至异地重建的,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收入。(2)划拨土地。对利用政府投资、社会捐助以及自筹资金为受灾居民建设非商品住宅用地;采取BOT、TOT等方式建设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用地;规划易地重建村庄确需用地;按规划需要整体搬迁并收回其原有土地的工商企业用地,实行划拨土地。(3)降低地价。对投资规模大、促进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新建工业或大型商业设施等项目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地价。(4)增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留成。为支持受灾严重地区的矿山企业恢复生产和发展,三年内将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收入等中央分成部分全额留给地方。
8、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政策。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规定的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政策的工具目标有以下几点:加大就业援助;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保障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保障受灾困难人员基本生活。
9、粮食政策。
粮食政策的工具目标应当有以下几点:稳定受灾地区粮食市场;支持受灾地区受损粮库维修重建;促进受灾地区种粮农民增收。
10、国家订货制度国家订货制度不完全等同于政府采购制度,国家订货仅指政府基于特定公共目的向厂商订购货物或者劳务的活动,主要用于满足国家储备、调控市场、国防军工、重点建设以及救灾等特殊需要。国家订货制度是现代市场条件下,政府规划职能的延伸和公共商事行为的具体体现。此次抗震救灾过程中,国家订货制度的政策目标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宜在“灾区重建法案”中予以补充,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地区产业格局的规划。
11、国家储备制度国家储备与国家订货紧密联系,二者共同服务于国家特定的国防、经济和社会目标。国家订购的商品在投放市场或者提供社会补给(如发放救灾物资)之前,需要相应的储藏、维护、安全、轮换等条件。在“灾区重建法案”中应考虑,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补充一定数量的国家储备仓库和配套措施。
12、统计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现统计监督。“灾区重建法案”应当就灾害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规定强制统计原则及其细则,为国家有关机关决策提供翔实的资料和数据。
13、国民经济监测和预警制度随着国家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确立科学、完善的国民经济监测和预警制度,逐步成为国家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确保国家经济目标的实现,我国须加强国民经济监测和预警工作,使其制度化和系统化,明确其管理体制、指标体系、监测和预警程序、预警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类似汶川地震这样的特大自然灾害,“灾区重建法案”应当对国民经济监测和预警提出更为高层次的技术标准和程序标准,为国家有关机关和市场主体的决策提供数据情报。
14、建筑工程安全标准汶川地震凸现了我国目前建筑工程的安全隐患,我国目前虽有一些建筑工程安全的相关法规,但是还远不能达到我国社会的发展需要。“灾区重建法案”应当对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完善提供政策目标,市场准入规范和重建工程适用标准,在今后的建筑立法完善时再补充更为详细的技术细则和程序规范。1923年东京大地震后,日本规划城市时,学校、公园开始发挥巨大的应对地震灾害的作用;1945年,法律开始规定抗震设计标准;1995年阪神大地震后,日本政府从1996年开始,连续3次修改《建筑基准法》,把各类建筑的抗震基准提到最高,要求商业楼宇能抗8级地震,使用期限要超过100年。日本抗震构造协会以《建筑基准法》有关条款为基础,制定了《抗震建筑的维护管理基准》,要求由在该协会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抗震建筑进行“体检”。“体检”大致分为4类,即竣工时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和详细检查。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定期检查:技术人员除每年检查抗震层外,在建筑竣工后第五年、第10年及之后每10年,对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抗震材料的性能、抗震层外围有无阻碍建筑水平移动的物体、设备管线有无损伤等。[42]这些都值得我国立法借鉴考虑。
15、独立审计制度审计应当是指独立的第三方依法或者接受委托,对被审计人记录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允当性进行审查,并将审计结果向法定机关或委托人报告的一项活动。我国现行审计体制仍然相当程度依赖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43],考虑到灾区重建过程的国际性,“灾区重建法案”应当强调规定审计主体的社会公信力和国际标准性,考虑引入国际独立的审计机构介入审计。现代电子财务技术也可以帮助实现更好的会计信息公开。
五、结语——“灾区重建法案”延伸问题的法学理论探讨现代社会是不断面对风险同时不断重构秩序的社会,现代社会的法制要求自由、权利(权力)、风险与责任的协调对应。[44]现代社会通过强调人们的责任,实现人的自由、个体与社会[45]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现代社会的责任不可能仅仅通过法律义务实现,还需要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塑造,鼓励、引导社会道义的弘扬。只有这样,现代法治所要求的社会责任才能真正内化于人们的行动中。[46]本文拟从“灾区重建法案”出发,进一步探讨相关法学理论问题以丰富“灾区重建法案”的经济法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