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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西游记解读

  
  可以说,悟空的一生,经历了本我、自我和超我的三个时期。他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跟其他猴子没有什么区别。他凭机智和勇敢当上了猴王。后来,他意识到应该出去学本事,于是飘洋过海,拜师学艺。学成归来以后,自大起来(“臭”字就是自、大这两个字再多一点,意思是人自大再多那么一点就臭了),闯阎王殿,大闹天宫,严重扰乱了鬼界和仙界正常的生活秩序,结果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唐僧把他救出来以后,他起初野性不改,观音菩萨只好给他戴上紧箍咒。其实,这个紧箍咒代表超我。紧箍咒是外在的,待他西天取经功德圆满之时,孙悟空成了佛,紧箍咒内化不见了。

  
  一言以蔽之,在西天取经的道路上,有唐僧,有孙悟空,有紧箍咒。唐僧肉眼凡胎、心中有佛,只要看着是“人”模样,就不许孙悟空害他性命,导致多次被妖怪迷惑,险些丧命。孙悟空火眼金睛,识破妖怪就想降伏,但是可能杀了没必要杀的。于是,在去西天取经的道路上,唐僧得让带着紧箍咒的孙悟空保驾护航,否则,唐僧走不了几步,就可能被妖怪吃了。这样,唐僧监督着孙悟空不会滥杀无辜,但如果真遇到善于变幻的坏妖怪,还得靠孙悟空降妖除魔。

  
  二、戏说刑事法治

  
  2009年,中国刑法学界一道眩目的学术风景就是刘艳红教授《实质刑法观》和邓子滨研究员《中国实质刑法观》分别挂帅的实质刑法观与形式刑法观之争。实质刑法观与形式刑法观既达成了共识,又产生了分歧。当下中国,形式论者与实质论者的目标都是刑事法治,都强调罪刑法定原则,二者注定在许多历程里并肩前进。

  
  也正是这,我冒险将刑事法治比作西天取经,尝试“刑法的西游记解读”,在刑事法治追求正义的道路上,有形式论者与实质论者,有罪刑法定原则。主张形式刑法观的学者心慈手软,生怕国家处罚了那些没有被写进刑法的行为。实质刑法观认为,形式刑法观追求刑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有时候是以牺牲刑法的实质合理性、内在的正义价值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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