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是关于“渐进改革与激进改革的关系”问题。任何一个科学的制度都必须是在不断改革中完善的。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改革加以解决。单纯的法本本身不是罪恶,但是在法本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的时候,而当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我们政府的行政能力的时候,我们不能指望通过对问题本身的解决能够奏效的时候,我们的改革模式选择只能是感性的,而不能是理性的,即:大刀阔斧地砍掉!中国许多问题的改革坏就坏在了所谓的“循序渐进”上。在我看来,“循序渐进”本没有错误,但我们的执政者却把“循序渐进”理解成了推脱责任的荒唐理由,与其这样,我们还不如干脆来点“真格的”呢。渐进的改革常被扬为“理性”的,激进的改革常被贬为“感性”的。但感性改革方案的最大优势,或许不是立即实现其所倡导的激进改革目标,而在于加快理性改革方案所倡导的渐进改革目标的步伐。
鲁迅先生有言:“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温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更激烈的主张,他们总连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
这就是我多少年以来一直主张“磨刀霍霍砍掉法本科”的初衷所在。可惜我这人,小而不巧,不管多少话语,也无论多大的声音,自然也就玲珑不起来了。
2010年7月24日下午一气(呵成)于上海
(全文7500字)
【作者简介】
李绍章,艺名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教师。
【注释】 在此,还要必须要警惕“就业率”的迷惑,要揭穿“就业率”的谎言。我所理解的“就业率”应包含四个指标:就业意向率、就业签约率、就业落实率和就业满意率。目前高校在统计“就业率”时往往只关注到了就业意向率和就业签约率,甚至连那些没有意向只是在某单位实习或者打工的毕业生也计算入了“就业率”。而对就业落实率和就业满意率,则丝毫不予以考虑。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我根本就不能排除有些高校在上报“就业率”时有欺骗行为,以至于上报数字几乎为100%,而事实上未就业者却大有人才!参见李绍章:《是谁酿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载《法律博客》,2006年5月28日。
http://tsageng.fyfz.cn/art/71721.htm 四年前(2006年7月21日),我曾撰写并发表万字长篇博文《磨刀霍霍砍掉法本科》(
http://tsageng.fyfz.cn/blog/tsageng/index.aspx?blogid=91431),
一时引起了读者朋友的热烈讨论。不少学者也参与进来,公开撰文提出完善法学本科教育的建议。例如季卫东先生撰写发表的《法学本科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制度改革应该怎么做?》(
http://jwd.fyfz.cn/art/91768.htm)等探讨法学教育的文章(详见季先生法律博客“法学教育改革自由谈”系列),等等。此文的写作背景主要是,当时在上海大学校长论坛上,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大学的校长纷纷建议取消法学本科。当年暑期,我在上海市法学会青年联谊会暨法学教育浙江研讨会上,即兴发言表达了我取消法本教育的激烈立场。四年之后发表的这篇《重提“法本取消论”》一文,主要是对当时那次会议上我的口头发言的书面回忆,所以读起来可能感觉“口音”很重。
我本人就是这类混混人。进入高等院校担任法学教员以来,从不撰写学术论文,更从不投稿、从不发表学术论文,每年科研任务考核的“应付”,都是依赖许多热心媒体编辑记者对我博客作品的约用采纳,以及我认真参编的一些教科书成果“统计计算”的,且我从来不主动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科研成果”,每年均为教材主编或者其他参编教师报送时,科研管理工作人员看到书中也有我的成果,就善意帮我“计算”了。对于全国高校流行的“量化考核”,我一直怀有抵触情绪,甚至对“格式化”学术论文偏激地发自内心地夷然不屑,只衷情于我的博客我的字。显然,从体制内所追求与惯行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的考核机制来看,我是一名不合格的大学教师,也是一名不合格的科研工作者。我自觉并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并在四年前的《磨刀霍霍砍掉法本科》一文的结尾处真诚地写道:“如果真的要砍掉,我土生阿耿要是没有资格留下来,我愿意主动卷起铺盖,第一个离开大学讲坛。”不过,在上海蹉跎十年之后,我也逐步开悟,准备“写论文、出著作、评职称、当教授、开大会、搞讲座、报课题、弄项目、上电视、登报纸、干律师、办企业、升大官、发横财,学外语、越国境、游火星、爬月球……”扑腾两下要是不行,只好再去重演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