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产税开征条件具备了吗?
观《头脑风暴:房产税究竟怎么征》有感
陈为明
【全文】
2010年7月4日第一财经《头脑风暴:房产税究竟怎么征》中,某著名税务专家称“有的时候现在不具备条件,刚才讲了很多(不具备条件)理由。那么多发展中国家都征,我们从03年提出物业税开始已经7、8年了,你说不具备?10年也不具备,20年也是这状况。空转2、3年了,怎么就不能征”?“(新)房产税马上就可以征,非常简单”。
这话很有意思,好像是承认20年都不具备条件,接着以提出物业税已经7、8年为由,以反问的形式间接表明具备条件。又偷换概念质问怎么就不能征(意思是在征不征的问题上为什么与国务院不能保持一致)?结论是马上就可以开征,而且非常简单。
除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这9个字其他什么也没有的(新)房产税,居然“马上就可以征,非常简单(好几位专家也认为房产税非常简单)”,笔者就此请教:
1、(新)房产税的实质搞清楚了吗?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相关税费”。该专家称房产税就是物业税,那么请问,为什么不使用党中央《决定》的物业税提法(该专家前些时建言开征的不就是物业税嘛)?(新)房产税的具体内容(征税对象、税基、税率、免征额等)又是什么?准备相应取消哪些相关税费?如果说在“城镇建设税费改革”之前作为过渡先搞“房产税改革”,那还有情可原,当然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不能增加新的税负;如果说(新)房产税就是物业税,那么为什么与党中央的提法不能保持一致呢?
2、(新)房产税的征收目的搞清楚了吗?在座专家观点有四:一说是抑制房价、遏制投机。世界上那个国家开征房产税(物业税)是为了抑制房价、遏制投机?为什么每当国家通过税收手段提高购房者、炒房者的税收负担时,房价就会随之进入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而投机总是没有被遏制。不错,每出台一个法律、规定、措施都会对投机者产生影响,决定是买入还是抛出,不能说抛出造成房价下跌就不是投机。至于是买入还是抛出,持遏制投机说的专家又不厌其烦地告诫“16字真言”建议“赶紧买房”,“房价与征税有关系又没有关系,现在震仓,震得方方面面晕晕乎乎”是“最佳时间窗口”,“不说5年,2、3年后房价还要上台阶”。尽管该专家是告诫“改善型”的,而既然有赚钱的最佳机会,又如何能“遏制投机”呢?二说是缩小贫富差距。请专家顺便介绍一下搞了这么多年物业税的美国,贫富差距是趋于缩小还是趋于扩大。三说是完善税制,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房产税收入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越高,并不一定意味着税负越重,如果地方政府现在开始不收其他税费,不就100%了吗。至于说政府“没钱”就搞行为不规范,那贪官腐败的原因又是什么? 四说是暴露贪官。“感到痛的人是官员,他有几套房就露出来了”。房产税还是反腐败的利器,那还等什么?现在就可以到有关部门查房产登记嘛!小偷还偷出了不少贪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