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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为你擦干绿色的眼泪

  风景如画的泰晤士河曾经是著名的鲑鱼产地。自19世纪工业革命开始,泰晤士河水质迅速恶化,成为世界上污染最早,危害最严重的城市河流之一。而对于污染如此严重的泰晤士河,其主要的治理办法是成立专门委员会和水务局,对其流域进行统一的规划与管理,提出水污染控制政策法令和标准,对直接向泰晤士河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作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工业废水必须由企业自行处理,并在符合一定的标准后才能排进河里。没有能力处理废水的企业可将废水排入河水管理局的污水处,但要交纳排污费。检查人员还会经常不定期地到工厂检查。那些废水排放不达标又不服从监督的工厂将被起诉,受到罚款甚至停业的处罚。并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同时在1974年和1991年英国的《污染防治法》和《水资源法》的颁布实施也对其保护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经过100多年的治理,泰晤士河已经成为国家上治理效果最显著的河流,是世界上最干净的河系之一。而对河段实施了统一管理,把全河划分成10个区域,合并200多个管水单位而建成一个新水务管理局——泰晤士河水务管理局。被欧洲称为“水工业管理体制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二)日本
  
  琵琶湖是日本最大的淡水湖,,是Keihanshin (Kyoto, Osaka和Kobe)地区重要的生活和工业水源。随着溢贺县工业的发展和人口增长,城市工业和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以及农业污染物排放和水土流失等,使湖体水质逐渐恶化。到2O世纪70年代初,琵琶湖水质污染达到了高峰。为改变琵琶湖水质状况,保障周边地区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日本政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琵琶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未实现水质的根本改变。
  
  日本政府从1972年---1997年实施了琵琶湖综合开发计划和水质保护规划。1970年,日本颁布实施了《水质污染防治法》。在水资源保护与环境行政方面有两部法律,即《公害对策基本法》和《自然环境保护法》。1993年11月,《环境保护法》制定出台,1994年12月,内阁会议制定了环境基本计划,指出了长期的、综合性的环境行政路线。
  
  为了使环境负荷不超过正常流量,保证自然循环过程中的净化能力,保护水域生态系统,保证水环境的安全,日本政府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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