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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宋晓锋


【摘要】离婚诉讼中债务处理问题是离婚案件处理中的难点,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进行简要评析,以其对读者有所裨益。
【全文】
  
  离婚诉讼中债务处理问题是离婚案件处理中的难点,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进行简要评析,以其对读者有所裨益。

  
  一、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女

  
  被告:王某,男

  
  王某(男)和李某(女)原为夫妻,后王某经常也不归宿,李某发现王某与另一女子刘某同居,为此二人经常吵架,王某还经常使用暴力殴打李某。李某要求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离婚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没有异议,但王某要求夫妻共同承担欠信用卡的20万,欠刘某的27万,李某认为这两笔款项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与王某与2004年12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无子女。庭审中,王某称双方感情较好,现因李某起诉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李某称王某与刘某共同居住于某小区,为证明上述事实,李某向本院提供了王某与李某的合影照片、刘某的照片、2010年3月24日李某称有人卖淫嫖娼并报警后的录音证据,录音证据表明,该晚凌晨二点多钟,王某与刘某共同在某小区房屋内。王某对于照片、录音的真实性认可,但提出自己与刘某系普通朋友,并不存在不正当关系,并称,自己与刘某共同承租该房屋,没人住一间。王某对其中自己与刘某拉手的照片真实性予以认可,但王某称系自己与普通朋友开玩笑时发生。

  
  另查,王某持有中国银行、广大银行、中心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信用卡各一张、工商银行的信用卡两张,王某持有工商银行理财金卡一张。经查,王某上述银行卡中存在大量的短期巨额现金存入及取出情况。庭审中,王某称通过使用上述信用卡进行透支与套现,透支与套现的欠款部分用于做二手车或二手房买卖,部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花费,但王某表示无法区分。李某对王某的陈述不予认可。庭审中,王某称累计信用卡的欠款20万系套现发生的,欠刘某27万元系用于偿还信用卡后再次套现发生的,王某主张欠信用卡的人民币20万,欠刘某的27万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提供了证人刘某出庭作证。刘某称,王某曾向其借款27万用于投资,二人系普通朋友关系,二人也从未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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