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层面——以社区发展促进农村水资源保护的运行维度
在制度层面确保社区管理的权力的基础上,应对由社区的管理行为进行保障,并提供运行方面的供给。由于权利不可能单独存在,因此在以发展促保障,以农民全面自由充分发展为核心的现代农民权益保护理念下,应进行运行环境的创新,优化社区资源保护的运行环境。第一,建立起生态补偿机制。资源保护工程是一项规模宏大的建设工程,应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受损谁受补的原则,建立起生态补偿制度。并制订出比较合理的补偿方案,确保各利益主体的发展利益,把补偿与资源保护结合起来,用生态补偿激励机制,调动社区、农户参与环保工程,确保农村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建立社区自然保护的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社区管理的有效性和持续性,应该建立在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的基础上。通过评估确实实现了经济、生态和社会的目标,就能够获得政府的投资。通过政府的评估,可以获得鼓励性的投资。这样,就把政府的角色从化大力气支撑庞大的保护体系、防范村民的破坏,转到监测、指导社区的自我保护活动,然后进行相应的鼓励性的投资上来。第三,提供激励机制。社区管理成功的关键是建立一个能导致各种共同利益者积极参与共管的激励机制(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只有让相关人群感受到能从所参与自然管理活动中得到利益,才能为社区管理贡献出时间和资金。对社区自然保护实践进行政府性、鼓励性投资。对符合社区的经济和生态利益的资源保护,政府给予鼓励性的投资或以财政补贴、贴息贷款、项目资金等方式,出台资金扶持政策,既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又能获得相应的投资,从而促进社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第四,引进资金和技术、多方协作,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向外界宣传农村农村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引进国内外资金和技术,在周边社区实施一些社区发展项目,主要包括水资源利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发展高效农业等,让社区群众全过程参与这些活动,既能学习技术、提高意识,又能在经济方面受益,实现周边社区与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要注重社区人力资源培养和引进。第五,建立社区预警机制。社区资源保护的预警机制,主要是为了防范在农村水资源保护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而建立的。具体运行机制可以由社区牵头,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的模式来组建。此外,还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区群众的资源保护意识。
(三)发展层面——以社区发展促进农村水资源保护的发展维度
从农村社区发展层面来促进农村水资源的保护,更能体现社区内农民平等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实现。第一,主体发展,从主体发展层面考究,发展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新农村社区发展中发展民主的多中心维度,必须通过从农民、政府与社区三个层面的协调发展完善,来进行基层行政权与农民权益的制度构建。应该发展“政府支持,社区管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的农村水资源保护主体模式。同时应优化其内外部治理环境,促进主体之间的和谐互动。第二,目标发展,政府应该实行环境目标与社区生计目标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在补偿策略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把环境目标与社区发展、社会公平的目标结合起来,以保证其运作过程能得到社区的支持。国际机构对生态环境退化和当地农村社区的关系进行的研究表明,若背离农村发展的目标,由政府单方面进行生态环境建设,也许生态目标可以实现,但需要巨大的成本。这就需要政府从农村发展的角度出发,把生态目标与经济目标结合起来。第三,能力发展,社区应该加强自身组织能力的发展。强有力的社区组织对于保证补偿机制的运作和环境服务的供给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农户的参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将变得十分困难。在社区被赋予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权的情况下,社区组织将成为决定性的因素。社区组织在制订协议,遵守规章制度,管理冲突,处理外界事务和争取外界支持等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强有力的社区组织对于补偿方案的谈判,保证公平公正也是不可缺少的,在共管执行过程中,必须注意加强社区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能力培养不仅包括技术和管理方面,也有态度和行为模式的因素,其途径主要是教育和培训以及内生于农村社区的富有特色的能力发展模式。第四,运行模式发展,社区群众要广泛参与社区资源保护,并规范社区群众参与农村水资源保护过程。只有最广泛动员、调动社区群众加入到资源保护行列,依靠全社会力量,才能确保资源保护的顺利实施。我们应该从组织、制度、机制、利益分配等等方面考虑,构建既能调动社区群众参与农村水资源保护的积极性,规范社区参与模式,以推动农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提供信息方式参与、磋商式参与、互作性参与、功能性参与、自我能动式参与等多样化的管理方式来加强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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