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属于公务员序列,要是你“多才多艺、长袖善舞”,自然“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律师也要具备很好的人际关系,有点遗憾,关系有时候胜过能力。曾有一名大名鼎鼎的律师感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的律师在世界上是综合素质最高的法律人,因为在中国当律师,不仅要面对残缺不全的劣法、笨法,还要学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提防来自四面八方数不清的明枪暗箭,当律师真的需要勇气和智慧。法律人中的佼佼者尚且很难成为大律师,佼佼者如此,泛泛者又当如何呢?
那么究竟法学教授、律师、法官检察官,谁过的滋润?我曾立志当法学教授著书立说,对于这一梦想,我一位兄弟兼诤友不以为然,他语出惊人,让我为之一震、无言以对,他说:“说实在的,当看到自己名字写在出版物上时确实有一种满足感,但是当回到现实又有几个人知道呢?那只是懵懂时候的一点虚荣心,发了文章、出了书又能怎样?不还是要吃饭睡觉,不还是上级领导让你干啥,你就得干啥。”如果当法学教授不好,无法过的滋润,那么法官检察官、律师过的怎么样呢?法学院的毕业生们,在若干年后的同学聚会俨然是一次“法学教授、法官检察官、律师--生活状况研讨会”。老同学开怀畅饮,看看别人现状,反观一下自己,自然免不了“想过去、看今朝,思绪此起彼伏”,少不了比较一番,倒倒自己的苦水,夸夸别人的得意之处。混的不好的法官检察官经常会向律师们哭穷:“你们总体收入可是比我们高多了啊,你们比我们有钱,还比我们自由啊,羡慕你们啊。”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人人都有难办的事。律师们则向法官检察官们抱怨:“我们当了律师就等于放弃了被提拔的机会,放弃了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别光看见我们的总体收入高于你们,你们得算算,我们的开支实际上相当大,收入与支出相抵之后,剩下的也不多了。”我一位在最高法院供职的朋友指出真实的情况是:“混得不好的法官检察官知道自己收入低,也没权没势,他们不但不会哭穷的,相反他们要装出样子。混得不好的律师明明知道自己收入也低,地位也低,他们也要装出样子。至于混得好的法官和混得不错的律师,他们在某一方面都很风光,一个有权、一个有钱,一个气粗,一个财大。从某种意义上,他们才是利益一致的共同体。”法学教授有的则戏称自己是“卖文为生”,坦言自己往法学核心期刊发论文、出书也是“呕心沥血”,并开玩笑说,法学教授给外人的印象往往是清瘦、穷酸,没有法官检察官不愁吃喝,过的滋润啊。更有甚者表态,今后他要:以卖文为生为耻,以名利双收为荣;以形容枯槁为耻,以油光满面为荣。我对此无言,实际上大多数法学教授一心潜心学术研究和培养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