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伯案后,南方的顽固派感觉到压力越来越大,他们不得不服从法院的权威,同时也必须考虑时代的进步。但在南方深腹地的几个州,顽固势力仍在负隅顽抗。他们不惜以暴力抗法、煽动骚乱、甚至对峙联邦政府,其中最典型的事件就是密西西比大学的“一夜暴乱”。
密西西比州是美国南部最落后、最封闭的州,也是种族歧视最严重的州,因此也是最难实施布朗案的州。1961年5月,一个名叫詹姆斯·麦瑞迪斯的黑人学生向密西西比大学提出入学申请。他是一个曾在美国空军服役9年的退伍军人,在入学申请书中他附了一段说明:“我是密西西比州黑人美国公民。鉴于在这新的时代我国教育制度正在发生着的种种变化,我相信你们不会对我的入学申请感到诧异。我当然希望对我申请的处理能给密西西比大学和密西西比州增添光彩。”但校方并没有“增添光彩”,而是以一串学术性的复杂理由拒绝了他的申请。麦瑞迪斯没有妥协,并得到了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的支持,后者派出律师为他打官司。从1961年6月起,官司几经反复,最后到第二年的9月经联邦最高法院才予终审,命令密西西比大学立即准许麦瑞迪斯入学。法院命令下达后的第二天,密西西比州州长罗斯·本内特即在电视上发表讲话,宣称他下面的州政府官员宁可坐牢也不能执行法院的命令。
1962年9月20日,麦瑞迪斯在司法部官员和法警的护送下第一次来到大学注册。他们遇到了本内特州长,本内特向他们宣读了一项“现在以及今后永远不许麦瑞迪斯进入校园”的命令。司法部官员当即指出这是藐视法庭行为,本内特不予理睬。为避免直接冲突,法警没有强制执行法院命令,退了回去。接下来的法律行动必然是追究校方和州长的藐视法庭罪。在美国,抗拒法院命令构成藐视法庭罪是天经地义的。这时校方妥协了,宣布接收麦瑞迪斯入学。但本内特仍不肯退让,他扬言对校方的“投降”感到“震惊”,并宣布任何联邦政府人员要是干涉密西西比人执行自己的职责都将予以逮捕和监禁。肯尼迪总统的弟弟,时任联邦司法部长的罗伯特·肯尼迪打电话向本内特指出,密西西比州的居民,包括州长,都是美国公民,都应遵守美国的法律。本内特说:“我认为密西西比州的法院不低于任何法院,我将服从密西西比州的法律。”
在校方妥协后,麦瑞迪斯第二次到学校试图注册。但是迎接他们的仍然是本内特以及一大群围观起哄的人。州长说,大学的负责人不能履行注册的承诺了,因为他们被州议会的一个调查组传去了。就这样,麦瑞迪斯第二次入学仍然受阻。
在双方僵持的这段时间,由于本内特的强硬态度,当地民众的情绪已经被煽动起来。密西西比大学的教师不安地注意到校园里来自南部各地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人横眉竖眼、气势汹汹,多数带有武器。
当联邦第五巡回法院判决本内特犯藐视法庭罪后,本内特躲了起来。
9月26日,麦瑞迪斯第三次入学,但这次迎接他们的是副州长保罗·约翰逊带领的一批州警和县警,所以他们又被挡了回去。
但此时本内特已经感到害怕了,一方面是法院和联邦政府的压力;另一方面是日益激烈的群众情绪。他决定要一个体面的退让,于是和司法部长达成一个秘密协议,由他和副州长守在校园门口阻拦,两边站着徒手的州警,当司法部官员带领的30名法警护送麦瑞迪斯到达校门口时,司法部官员和30名法警都拔出枪来,这时密西西比人就向两边让开,麦瑞迪斯就可以从大门走进去注册。如此,他就可以宣称是为了避免流血而屈服的。当天(9月27日)下午,麦瑞迪斯第四次去注册,但还没到校门口就返回了。原来,现场的局面根本无法控制,州警带不带武器无关紧要,聚集的群众所带的武器足以对付联邦法警。如果法警先拔出枪,危险显而易见,因为只有本内特知道协议,也许只有他一个人会让开路。他在现场等候时才想到了这一点,于是赶紧打电话给司法部长说现场局面无法控制,协议无法履行。
联邦政府终于无法容忍了,开始商议动用武装力量并准备总统可能签署的文件。第五巡回法院宣判本内特犯藐视法庭罪,并规定如果麦瑞迪斯在10月2日前不能注册入学,则本内特每日要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