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些立法大都受挫于联邦地方法院,被判违宪无效。可见,在法律的范围内,南方的抵制是没用的,那就只有来硬的了。
1957年9月,南方的阿肯色州首府小石城爆发了一场震惊全美的“小石城事件”。早在布朗案Ⅰ公布后三天,即1954年5月20日,小石城公立学校的校董会就已经投票决定废除种族隔离,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于1957年9月在公立高中开始实施。9月2日,阿肯色州州长福布斯宣称公众骚乱即将来临,命令州国民警卫队阻止9名黑人学生进入学校。9月3日,艾森豪威尔总统在记者招待会上表态支持福布斯,声称法律不能改变人心。同日,校董会请求当地联邦法院指示,法院下令继续实施业经法院批准的校董会废除种族隔离的计划。此后连续三周,福布斯、艾森豪威尔、校董会、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极端种族歧视主义者和联邦地区法院都被卷入这场难分难解的对抗之中。9月21日,联邦地区法院裁决所谓公众骚乱即将来临的说法毫无根据,州长动用国民警卫队阻止黑人学生入学是非法的。福布斯州长不得不撤走了国民警卫队。9月23日,当9名黑人学生进入学校时,一批白人挑起骚乱。
那天早上艾森豪威尔总统正在华盛顿参加一个会议,他接到了司法部长关于小石城骚乱的紧急电话,并在电话里拟批准发表一个强硬声明:
联邦法律和美国地方法院的命令……绝不容许任何个人或任何恃强行凶的暴众任意加以轻侮。本人将使用国家的全部力量,包括一切必要的力量,制止一切违法活动,使联邦法院的命令得以贯彻执行。
他在电话里听完了声明的原文,有些犹豫地说:“你把这声明送上来。看来我大概不能不签字,但我还要再看一看。”
当天晚上他反复研究了这篇声明,直到上床睡觉仍没有签字。第二天早上9时,司法部长又从电话里传来了小石城的坏消息,暴徒的队伍又增大了,黑人学生待在家里,小石城市长正式请求总统干预。
艾森豪威尔接完电话立即签署了声明。随即,国防部长命令将阿肯色州的国民警卫队置于联邦政府的统辖之下,不让福布斯州长插手,同时陆军参谋长已调遣101空降师的第327大队进驻小石城,8架运输机由肯塔基州的坎贝尔要塞向小石城运送了平定骚乱的伞兵。这是自南方重建时期以来,南方因种族问题违抗中央而导致军事管制的第一次,震惊了南方也震惊了全国。艾森豪威尔总统当晚在电视讲话中说:
“我们的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基础就在于总统和政府执行部门一定会支持和保证联邦法院的一切决定得以实施,甚至必要时,使用总统所能使用的一切手段。除非总统这样做,否则必将导致无政府状态。”[15]艾森豪威尔不惜动用军队,虽然主要目的是维持秩序,不是对布朗案本身表示支持,但这对布朗案的实施影响巨大,同时也表明了美国法治原则的威力。我们知道,他事实上是反对布朗案的判决的。如前所述,他认为布朗案的判决侵犯了像小石城那样一些地方的根深蒂固的习惯和传统,并说法律不能改变人心。因为布朗案,他甚至声称,提名沃伦担任首席大法官是他一生中犯的最大、最该死和最愚蠢的错误。但是,无论他个人看法如何,正如他自己所讲,“是无关紧要的。
必须看到这是法律,而我作为美国总统,有责任使法律贯彻执行。”
但小石城校董会已不堪忍受当时的混乱局面,校方也无法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他们向法院请求暂缓两年半实施废除种族隔离的计划,同时将9名黑人学生送回隔离学校。联邦地区法院批准了这一请求,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受理并推翻了地区法院的决定。
布朗案下达后,面对南方大规模的抵制,最高法院大都保持沉默,但这次小石城的尖锐对抗,使它必须坚持自己的权威,沃伦再次撰写了获得一致通过的裁决。[16]裁决宣布,最高法院不能支持以各种借口推迟废除种族隔离,从而剥夺黑人孩子的
宪法权利。沃伦强调,小石城发生的所有情况都是直接由于阿肯色州长和州议会决定抵制布朗案造成的。根据马歇尔首席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确立的联邦司法当局是解释联邦
宪法的最高机关的原则,最高法院在布朗案中对第十四修正案的解释乃是全国的最高法律,对各州有拘束力。库伯案宣判后,福布斯州长下令关闭了小石城所有的公立高中,导致小石城的公立高中教育在整整一年中限于停顿。在联邦地区法院宣布州关闭学校的决定违法后,公立高中才得以恢复,并象征性地进行废除种族隔离。